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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江平:半世求法政清明
为私权呐喊,“只向真理低头”,谈到江平独立的法治精神,这是两个抹不掉的标签。 执教有如人生,离不开追求真、善、美:“真,就是真理,只服从真理,只向真理低头;善,是完善,一堂课也要力求不要讲套话、废话、多余的话;美,是师德,师德之最主要的是热爱自己的教师职业”。 -
出租屋变灵堂太惊悚:房东不能侵犯租客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权丨快评
长期以来,国内的房东-租客关系颇为失衡,租客往往居于弱势地位。本案中房东一方心安理得地进行“停灵”而不事先协商,多少反映了房东的“强势心态”,以及“我的房子我为什么不可以进”的惯常思维。房东们亟须补上的一课是,租赁合同赋予了租客私权,只要租客履行了合同义务,包括房东在内的外人都无权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房屋。 -
酒店对差评者予以“人格谋杀”,恶心至极更是践踏私权
诸多迹象表明,这一“猛料”的真实性极低。无论是一夜之间数男上门的荒唐逻辑,还是投诉者敢于在媒体公开的胆气,都指向了店家的“剧本杀”性质。有眼尖的网友发现,只要是情侣入住后给了差评,该店家都会说是其不愿登记怀恨报复——谁都清楚,在必须要登记的店家面前,“不愿登记”的力量可以忽略不计。 -
强制拼音版店招:尊重私权是营商环境的起码要求丨快评
此类事件每次出现都被舆论批评,但仍然有不少地方前赴后继。这反映出,在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识里,并没有“权力边界”“依法行政”的概念。 -
保安强制驱离不良顾客,行使的不是“执法权”,而是经营者私权
即便是在“公共场合”,保护私权的私力救济依然合法,其中包括必要的强制手段,认为只有源于公权力的执法权才有权使用强制手段,是错误的 (本文首发于2021年9月9日《南方周末》) -
江平:私权保护还缺一条腿
“我们有宪法,不等于宪法保护的权利受到侵犯以后就能够有效制止。所以不仅要有宪法,还应该有宪法保护的手段。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现在的私权保护还缺了一条腿。” -
“要强调保护,也要注意平衡”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郑胜利看来,行政处罚虽然效率极高,但没有经过“程序上的对抗”,往往工作不够细致,甚至会有失公允,更重要的是,“知识产权是私权范畴,为什么要动用纳税人的钱替私人维权呢?” -
当宗教成为私权的堡垒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在实际效果上,是让某些公司以宗教信仰为挡箭牌,阻止政府某些干预企业经营权的管制适用到自己身上。在这个意义上,宗教成了私权的堡垒,当然也就谈不上令宗教凌驾于法律之上。 -
央企冠名“中国”,民企可以吗
在企业名称使用“中国”字样上,民企,完全杜绝使用;省及以下的国企也无缘(资格)分享,仅有号称共和国“长子”的央企具有独享权。但从本质上讲,确立企业名称是企业的私权利,是自主权的体现,是权利的回归,这本身和冠不冠以“中国”字样毫无关系。 -
一周高论(20131205)
中国未来30年应该建立这样一种目标,具体来讲我觉得经济上进一步自由化、市场化。政府大量的权力应该废除,就是说把政府局限在公权的范围内,不应该侵害私权。——张维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