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爸爸教我“小不忍则乱大谋”,妈妈告诉我“忍字头上一把刀”,所以这些年来与银行打交道,自认算得是“忍者神鬼”级别的了。
随便举个例子。我有一张某银行的货记卡,前年透支刷卡消费了3000元,没承想此后生意不顺,这笔钱便一直没能偿还。今年生意好转,便去银行还债。万万想不到的是,我这笔欠款两年时间不到,连本带息要还银行13000多元。
按银行的算法,除去本金3000元,我还要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以及5%的滞纳金,然后再把滞纳金、利息计入欠款本金,继续计算,也就是俗称的“利滚利”。
见我诧异得瞪大眼睛,银行经理扔给我一本自己签名的货记卡章程,细看一下,章程上写得明白:货记卡刷卡消费,超出免息还款期的,收复利和滞纳金。
我还有什么话说?赔着笑脸掏钱吧,谁让我欠人家钱,谁让我办货记卡时不研究透章程?然而掏钱后总感觉窝心,感觉银行这算法不地道。然而人家可告诉我了:这是银行业内约定俗成的规矩。
去银行办事经常遭遇排长队,我也怨自己不怨银行。谁让我不是有钱人,不是人家的VIP贵宾?赔钱赚吆喝的买卖,谁能有好脸色?
然而今年国庆长假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实在忍无可忍了。
趁长假回四川老家探一次亲,现金带得不够,便去银行提款机上取现1000元。谁知提款机显示网络故障,取钱不成功,回浙江才发现虽没取到钱,却照旧被扣帐1000元。
当即致电四川银行,对方查询后答复确有此事,要求本人带银行卡和身份证去办理退款手续。
低声下气解释我人在浙江上班,能否查实后把1000元退划到我卡上便是,谁知对方当即拒绝,说这不合规定便挂断电话。
无奈把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连同一份手写的委托书快递回四川,委托在老家上班的妹妹代为办理此事。可妹妹去银行却依旧被拒绝,说一定要本人亲自去才成。
我的天,回一趟四川我那1000元作路费还不够。气愤之下致电银行厉声责问一通,然后声称要投诉。对方这次倒是特冷静,抱歉说这是规定,投诉与否请便。
最后还是妹妹想出一招,让长相与我差不离的弟弟冒充我本人持身份证去银行退到了1000元,可我到底还是气难平。是我的错我吃点亏忍忍也则罢了,可这事明明是银行的错呀,怎么就不能把我当回“上帝”,替我考虑一回自行纠错?我若真回四川,差旅费和工资损失是否该错方(银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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