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些情况被夸大了?

  看到贵报B12民生版《一生要办多少证》一文,有些疑惑,觉得其间是否有些情况被夸大了?咱不熟的不说,作为一个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首先指出文中的一个错误:办一本结婚证的工本费是9元/对而不是30元,即使是补证也只要5元/本。
  其次,是关于办理准生证的描述,不知道是不是我们这里办公太“潦草”了,新婚姻法实施以来我们就没要求来办证的出示婚检证。而且,我们对准生证办理的时间范围规定是很充裕的,从小两口领结婚证起一直到小孩出生6个月内都可以。至于程序更是简单,我们在市结婚登记处设有一个专门的计生服务站,不论结婚的还是离婚的领完证都要去那里填表登记,然后由服务站汇总资料后交到各乡镇街道,完了需要领计生证的就可以很方便得去自己所在乡镇街道办理,一切都清清楚楚,根本不需要费那么多的人力物力,更不知所谓的“人情费”为何?
  最后,是火花证,文中所列举的尸体清洁费、整理以容费、尸体防腐费……那都是属于自选项目,只是我们为满足一部分群众需要的特殊服务,不是人人都要的必选项,更何况墓地费、祭品费、人情费跟火化证已完全不沾边。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很能理解给文的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但文中却有一个逻辑错误,作者不应该把一些过程成本也算到办证费用上去,例如结婚证中的恋爱费用,你就是不结婚、不办证,不也得花吗?总之,你要抱怨个别办证手续繁琐,存在乱收费现象,可以!但把所有都归结到办证成本上是不是就有点过?

                                                    ——小角色的一点不成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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