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争议】死了还要赔尸体污染费?

2015年6月22日,云南个旧市5名小学生在水库溺亡。家长与公司,谁该给谁赔钱?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2015年6月22日,云南个旧市5名小学生在水库溺亡。在事故中失去两个儿子的李某,将市自来水公司与水务局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48万余元。但被告认为,他们已在水库边设立禁止游泳标识,孩子溺亡是因为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且水库为饮用水源地,事故发生后,公司为处理水质付出了额外成本。于是提起反诉,向原告索赔8900多元“尸体污染费”。8月14日,本案开庭。家长与公司,谁该给谁赔钱?这涉及法律责任的厘定。

正方:

原告认为,发生事故的水库位于个旧市郊区,周边人员多,与学校只有一路之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自来水公司与水务局作为水库的管理者与使用者,没尽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刘小珊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