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上收十年:律师能为死刑犯做什么

2014年至2016年,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255个死刑复核案例中,有辩护律师参与的仅22例,占比8.63%。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孙茜茜

北京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一座十多层的建筑,就是最高法院的第二办公区,俗称“死刑复核大楼”。(任重远/图)

在与最高法院、云南普洱中级法院争取了一星期后,昆明律师惠君琦才从后者处拿到当事人的死刑复核裁定书。彼时,当事人已因毒品犯罪被一审的普洱中院执行死刑。

为了这起死刑复核案件,惠君琦往北京跑过五趟,五次约见最高法院的承办法官,递交了五份书面辩护意见,换来的只有复核裁定书中的一句话:“(合议庭)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现已复核终结。”

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收回死刑复核权,迄今已近十年。据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透露,十年来,中国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总数已由“万字号”减少到“千字号”,少杀、慎杀效果明显。

但在死刑复核这一攸关生死的最后防线,律师的参与程度、辩护空间依然有限。据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研究员张亮统计,2014年至2016年,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255个死刑复核案例中,有辩护律师参与的仅22例,占比8.63%。

法律不明确,就叫辩护人吧

与十年前相比,惠君琦的遭遇已经好多了。

知名刑辩律师张青松说,那时的律师,找不到死刑复核案件到了哪里,找不到承办法官在哪里,不知道如何表达意见。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律师们碰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阅卷难。在死刑复核阶段,最高法院、终审法院都会拒绝律师的阅卷申请,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被告人家属、一二审律师手里的案卷,很可能只有关键部分,如此,死刑复核律师便无法掌握全部案情。

会见当事人也是障碍重重。在很多地方的看守所,律师想在死刑复核阶段会见被告人,先要出具最高法院公函。但最高法院往往认为死刑复核期间的会见没有法律依据,拒绝出函。

一个既看不到案卷、又见不到当事人的律师能做些什么?或许可以尝试找找法官。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下称“尚权所”)于2009年完成的《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实证报告》中,律师是这样联系法官的——首先,通过网络搜索查询某地、某类死刑复核案件归属最高法院的某个刑事审判庭管辖;然后,通过“114”或其他方式找到相应审判庭的电话,并与该庭内勤联系。如果运气好,内勤或许会告诉你案件承办法官的姓名、电话。

当然,运气也可能不好。在尚权所2009年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律师直接拨通了一位法官的电话。不料,法官上来就说电话保密,还质问他从哪里得来的号码。律师只想问问案件进展,对方却说没有义务告知,电话直接挂断。

这种情况下,律师想与法官联系,只能通过两种途径:邮寄、信访。涉及死刑复核的邮件,收件人一栏不必写明具体审判庭或法官,但要标注案件性质和被告人姓名。经过整理、分拣,这些邮件会被自动送到案件承办人手里。若是走信访通道,律师就要亲自去一趟永定门附近的最高法院信访接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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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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