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慈善思想峰会六年考慈善与社工:分流还是携手?

“都说公益慈善和社工专业同源,可是现在社工专业的学生选择实习时,宁愿去公益机构也不去社工机构实习。而在公益机构实习时又觉得,做公益的人似乎对社工有些偏见,这让我们怎么办?”

责任编辑:吕宗恕

2016年9月29日,广州中山大学怀士堂里,一场关于“公益慈善与社会工作”的圆桌讨论进入了白热化。彼时,距离慈善法正式实施未满一个月。

台上嘉宾一阵激烈交锋过后,会场气氛有些凝重。

互动环节,一名中大学生的提问打破了沉默。“都说公益慈善和社工专业同源,可是现在社工专业的学生选择实习时,宁愿去公益机构也不去社工机构实习。而在公益机构实习时又觉得,做公益的人似乎对社工有些偏见,这让我们怎么办?”话音刚落,怀士堂里响起一阵掌声。

中大学子的疑问一语道破天机,点出了社会工作和公益慈善在中国发展十多年后呈现的奇特现象:二者在各自领域单独发展,相互之间偶有来往。“一方面,大部分社工机构依靠政府购买服务;另一方面,公益慈善界则认为社会工作者过于强调专业主义,不够接地气。”峰会主办方之一的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健刚如此总结自己多年来对这两个行业的观察。

起源·志愿服务:为解决社会问题探路

追溯国际慈善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社会工作和公益慈善本是“同根同源”。虽然发展中两者的方向和路径发生变化——社会工作更强调社会服务的专业性,而慈善领域逐渐转变为如何更多地动员人们参与捐赠和志愿服务——但这并不阻碍二者在就业领域的人才重合,许多社工专业毕业生投身公益慈善组织工作。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让朱健刚等长期关注公益慈善和社会工作领域的专家学者看到了新的机会和希望。

现行慈善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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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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