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特别报道】民法总则出台记:权利如何落地生根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样的条文是应该写在宪法里的。”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席莉莉

2017年3月9日,驻皖全国政协委员黄德宽就民法总则草案中的法律专业问题请教同为驻皖全国政协委员的安徽高院副院长汪利民。民法总则也是政协会议的重要议题。(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3月16日《南方周末》)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样的条文是应该写在宪法里的。”

雾霾已经达到特别严重的程度,如果否认绿色原则,我们怎么继续美好的生活?

谁应成为兜底监护人?民政部门从最后被提到最前。监护不仅是家事,也是国事。

2017年3月9日,珠海,73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在网上发出紧急建议,呼吁恢复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第155条。

前一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代表们听取了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并见到了四审稿。此前三次审议,均在常委会层面进行。

三审稿第155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梁慧星曾参与起草民法总则。他认为,这是现代民法据以限制民事主体滥用意思自治最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当今各国民法典均有明文规定。

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在看到四审稿的第一时间,就给法工委打了电话,也表达了恢复三审稿155条的愿望。

两位知名民法学家一南一北呼应。3月12日,根据代表意见修改过的草案再次提请审议,“效力性强制规定”条款得以恢复,还有其他125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55处。

2017年3月15日上午的闭幕会上,民法总则以2782票赞成、30票反对、21票弃权获得高票通过。中国民法典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人权保护一脉相承

自2014年10月写入《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5次启动的民法典编纂有了明确的步骤和时间表。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制定民法总则后,第二步是整合民法的其他法律,如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

按计划,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在2020年3月将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在民法总则之前,人们更加熟悉的是1987年开始施行的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制定的时候,是中国改革开放非常关键的时刻。它揭示的保护人民权利的思想,在当时的背景下看、在现在看都是很令人激动的。”孙宪忠回忆,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实行计划经济,老百姓并不熟知自己的权利。当人们从一部法律上看到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时,“那种感觉就是对人权的宣言”。

30年后,市场经济早成社会主流,民法通则却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许多条文已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孙宪忠曾在法院等地做过调查,民法通则的156个条文里,如今仍被应用的也就十几个,主要集中在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生命健康权等方面。

“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民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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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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