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其它国家动武,美国自封法官是很危险的

合理合法利用国际法保护自己国家利益,争取外交主动,灵活结合国际规则和国家利益的做法值得学习。

责任编辑:姚忆江

2017年4月12日,在俄罗斯莫斯科,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右)和美国国务卿蒂勒森在会谈结束后出席新闻发布会。(新华社/美联/图)

2017年4月12日,到访俄罗斯的美国国务卿蒂勒森与俄外长拉夫罗夫进行了会谈。蒂勒森此行的目的在于就一些热点问题与俄方交换意见,其中核心问题是最近叙利亚的局势。

不过,会谈显然并不愉快,俄罗斯外长坚持认为美国日前在叙利亚的“动武”行为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并且俄罗斯在同一天稍晚时候联合国安理会就此问题进行表决的时候动用了否决权,同一表决中中国表示弃权。

此次“化武风波”,源于本月4日在叙利亚发生了一起目前仍然真伪莫辨的“化武袭击”事件,随后美国即以对巴沙尔政府发出警告为由,在7日使用59枚战斧导弹打击了叙利亚政府军使用的一座机场。美国的这次行动虽然造成叙政府军的人员伤亡不大,并且到目前为止没有进行连续打击,但是其合法性无疑成了美俄争论的焦点。

根据美国国防部的说法,美国此次行动严格尊重了国际法原则,例如:一、打击仅限于军事机场的相关“可能用于支持发动化武袭击”设施和武器装备,并非“不分皂白的轰炸”;二、追求尽可能少的伤及无辜原则谨慎使用武力,在发动打击之前美国专门通知了可能在目标机场活动的俄军人员。另外美国还专门强调了这次空袭的使用武力的强度是有节制的。简而言之,美国试图通过让这次具体军事行动的每一个细节问题,看上去似乎都在国际法中于法有据,最后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即整个行动的依据,也是合乎《联合国宪章》和其他相关武装冲突法的《海牙公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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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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