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性培养后备干部

建立后备干部制度,使新老干部的交替有雄厚的后备力量,并且保证这种交替经常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吕宗恕 实习生 魏晞

2017年7月1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城川镇举办“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成立仪式。图为城川民族干部学院的学生在学院成立仪式上自拍留念。(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11月2日《南方周末》)

建立后备干部制度,使新老干部的交替有雄厚的后备力量,并且保证这种交替经常化、制度化。

对各层级领导班子年轻干部配备,要统筹把握、符合实际。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全国省级党委换届选举在2017年6月底收官,全国31个省份共新晋85名省委常委。在这批履新省委常委的官员中,“65后”官员开始批量涌现,一些省份甚至有“70后”的年轻面孔出现。这些年轻官员,被作为新生血液补充进各省级党委的领导班子。

这些官员当中,不少都曾有过后备干部的经历。他们在被提拔前就已经进入了后备干部名单,经历了系统的理论学习和重要岗位上的锻炼,比其他官员更早地纳入了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视野之中。

后备干部制度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从为了建设“第三梯队”的紧迫任务到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了培养和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方式,保障了各级领导班子有序地交接更替。而当下,干部选拔方式的改革创新考验着后备干部制度的生命力。

制度性选拔

按照官方解释,后备干部是指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选拔出德才兼备、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为更上一级领导班子补充干部而准备的后备人选。

后备干部的提法起源于1980年代初,由于历史原因,当时的中央和省部级领导年龄相对较大。资料显示,中管干部中60岁以上的超过了一半,而各省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年龄多在61岁以上。为了解决迫在眉睫的新老干部交替问题,中央开始考虑制度性地选拔后备干部。

1983年10月,随着中组部下发《关于建立省部级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后备干部成为一项制度正式确立。“为了使国家能够长治久安,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必须从现在开始抓紧第三梯队的建设”,该文件这样解释建立后备干部制度的原因,“使新老干部的交替有雄厚的后备力量,并且保证这种交替经常化、制度化。”

这份文件要求,在次年7月前,全国范围内要选定共计1000名省部级后备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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