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案推动法治

一个好的社会,并非没有坏人的嚣张,而是有更多好人愿意说出真话。

责任编辑:戴志勇

 

从现代司法发展来看,通过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个案推动制度建设,是法治进步的最常见方式。图为本文作者、著名爆料人周筱赟。(东方IC/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1月11日《南方周末》)

一个好的社会,并非没有坏人的嚣张,而是有更多好人愿意说出真话。

从现代司法发展来看,通过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个案推动制度建设,是法治进步的最常见方式。中外皆是如此。如美国1954年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标志着种族隔离的终结、1964年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确立了公众人物指控媒体诽谤的真实恶意原则、1966年米兰达案件确立了沉默权制度。中国虽不是案例法国家,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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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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