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念斌向警方索赔412万元未获支持

念斌:第一次获得的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未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为此,再次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由法院变为公安机关。

福建高院: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依其职权对念斌实施加戴械具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故不予支持念斌的国家赔偿申请。

责任编辑:苏永通

2014年8月23日,福建福州,无罪释放的第二天,念斌接受记者拍摄。(视觉中国/图)

念斌:第一次获得的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未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为此,再次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由法院变为公安机关。

福建高院: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依其职权对念斌实施加戴械具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故不予支持念斌的国家赔偿申请。

无罪释放将满4周年之际,2018年8月13日,念斌收到了新一轮的国家赔偿的决定书。

福建高院认为,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依其职权对念斌实施加戴械具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故不予支持念斌的国家赔偿申请。

2017年2月,念斌以福州、平潭两级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412万元。当年6月,福建高院先以程序性理由驳回申请原平潭县公安局赔偿的案件。

这样,念斌新一轮的国家赔偿申请已全部落空。

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告诉南方周末,他们对该决定不服,将向最高法院申诉。

被无罪释放后,念斌曾发起第一轮国家赔偿申请,获得福州中院的119万元国家赔偿。对该赔偿决定不服,念斌一路诉至最高法院,结果仍维持119万元。

福建高院国家赔偿决定书(局部)。(南方周末资料/图)

第一轮国家赔偿未赔健康损害

念斌案起于2006年7月的福建平潭澳前村中毒案件(详见南方周末2009年11月30日《一碗稀饭引发的投毒悬案》)。

从被捕到2014年,念斌4次被福州中院判处死刑,3次被发回重审。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终审改判念斌无罪。

此后,福州中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了向念斌支付119万元国家赔偿的决定。这119万元,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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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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