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年看200多个濒临离婚的家庭 | 法官眼中的离婚浮世绘

插画 / Nath

庭审结束后,他把儿子拎到我面前,死死地盯着我:“儿子你记住了,就是这个人拆散了你的家庭。”

责任编辑:周建平 陈竹沁

插画 / Nath

庭审结束后,他把儿子拎到我面前,死死地盯着我:“儿子你记住了,就是这个人拆散了你的家庭。”

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家事法官,一年要经手两百多件离婚案子,也就是说,接触两百多个即将分崩离析的家庭。

以前刚工作时,我也跟原来那些法院一样,第一次判不离。第一次开庭,只要听到被告方说“不同意离婚”,并且没有法定的几个应当判离的情形,法官就可以开始抠手了,真的,接下来听都不用听,直接判不离,这对法官是最保险的做法。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判离的风险,有当事人的威胁,还有上诉率的升高,快审快结也不会积压案件。一审判离,没处理好后患无穷。很多法官觉得反正真想离的可以半年后再起诉,而且第一次不判离在社会上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大多数律师和当事人心里都有预判。

在国内,法官一审判不离的比例相对比较高。去年我在中国人民大学参加第四届婚姻法论坛,一名律师公开质问:“你们法官为什么所有一审都不判离婚?你们法官是什么想法?”

那天我也是发言嘉宾,下午轮到我第一个发言。我临场把发言内容改了,就我们法官的工作、法官和律师的关系谈了自己的看法。虽然相对而言,我还算是一个比较任性的法官,我第一次就搞离了很多对,我一直在做恶人。(笑)但我说,确实,在很多地区的法院都大量存在这个(不判离婚的)情况。

第一个原因是确实工作太忙了,立案登记制让案件大量涌入法院,法官员额制又使得主审法官的人数变少,每个人手上积压的案子很多,又有审限的限制,没办法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判不离最省事。

第二是有一部分当事人确实比较冲动,第一次判不离,也是给当事人时间去缓和关系。我们真遇到过原告要求离婚、最后却拍着桌子指责我们为什么不帮她调解和好的案子。一对年轻夫妻,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原告就懵了。本来就是想吓吓对方,对方真的心灰意冷了。

这是没有改革之前的案子,那时也没有冷静期这个概念。因为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判离了。下判之后原告就来骂我们:“你为什么不调解?”“你是不是收了对方的好处?”“你也是女人,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第三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法官跟律师的职业立场不同,所以看问题的方式不同,律师是站在己方当事人立场,为己方当事人的利益倾尽全力,法官是站在中间权衡两方利益,对同一个案子的判断自然是不一样的。

第四是,即便我是个“任性”的法官,面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事案件,还是慎之又慎的。家事案件的影响力不仅及于当下,很可能对这个家庭中孩子的一生都产生重大的影响,而这些孩子10年、20年之后也会结婚生子,成为社会的主体,现在的慎重是为将来负责。

第五是,法官要照顾自己的周全。很多当事人并不认为是自己的问题导致了家庭的解体,有的人觉得是法官拆散了自己的家庭,有的人觉得法院不满足自己的诉求就是偏袒对方,收了对方的好处。

安徽马鞍山雨山区人民法院的文化长廊外,家事法官正与当事人沟通疏导

“你判我离我就喝农药”

近几年我知道的比较严重的伤害法官事件,都是缘于家事离婚案件。“因被判离婚记恨法官,法官惨遭报复”之类的事件,一检索新闻报道就有,去年在广西陆川就发生了一起。(编者注:据陆川县人民法院通报:2017年1月26日,广西陆川法院已退休前副庭长傅明生被一男子持刀刺死;该男子为傅审理过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曾对妻子有家暴行为,当时傅明生依法判决离婚,男子长期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心理。当年8月25日,该男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遇到的情况大多是当事人骂我,在外面堵我。有次一个比较彪悍的当事人来,我下去接待时特意拿本案卷,不是她的案卷,我是想挡在脸前,当时真的是怕被泼硫酸。

但还好,目前都生命无虞。在法院能见到各种神奇的人,像李芸,我们庭几乎所有法官都经手过她的案子。一个农村妇女,三次被丈夫起诉离婚。李芸坚决不同意离婚,说自己很爱丈夫。男方在外地打工,在外也有人。夫妻两人长期分居,没有任何交流。但女方说村里谁谁的男人老了就回来了,她也相信丈夫老了总会回家。她觉得离婚在村里也没面子。

实际上丈夫对女方已经非常冷漠了,完全回避跟她接触。为了不离婚,李芸会跳着脚骂人。法院、公安局全闹了一遍,她在法院大厅地上打滚,还砸过公安局的玻璃,因为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共财产被拘留了。拘留期间,她要打电话给男方,让送衣服。男方理都没理。

这案子第一次审理是我们同事小侯接手的,判决之前,李芸带着年长的妈妈、拿着农药来找小侯,说“如果你判我离我就喝农药”。

小侯心里也发怵啊,她是真的怕当事人喝农药。第一次她迫于压力判了不离。半年后男方再起诉,这次换了另一位法官审理,判决结果还是不准离婚。

但这次判不离,有一个特殊情况,是女方得了乳腺癌。而男方对女方完全不管不顾,将所有矛盾都推给法院,我们希望通过判不离,让男方承担一定的照顾责任。

但男方铁了心要离,又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判决。最后男方第三次起诉,我们判决离婚,判男方赔偿。这个案子确实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分居都不止两年了,经过前面两次诉讼,也没有任何回旋或者好转,硬判不离对两个人来说都很痛苦。可能因为男方一直要离婚的原因,女方的精神已经有些问题。在法院,跟各种人吵架,甚至不相干的其他当事人都会被她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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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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