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研大国到科研强国

严管是必要的约束,但并不会束缚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更是对他们的爱护。

责任编辑:陈恺辰 辛仲荏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4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11月15日《南方周末》)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4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文件规定,被惩戒的主体,即科研项目的承担人员、评审专家等自然人及项目承担单位等机构,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取消一定期限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资格;一定期限内或终身取消两院院士提名/推荐资格与被提名/被推荐资格;限制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等43条惩戒措施。

哪些行为会被惩戒呢?上述文件规定,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行为。由科技部对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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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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