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反垄断法》保护中石油中石化

作者: 综合 2008-08-11 11:54:43 来源:南方周末网络专稿

新华社消息,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0日表示,北京奥运会过后,国有企业将加快改革和重组,中央企业重组将由自愿组合转向由国资委主动推进,相当一部分不属于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企业将进入市场竞争。

重组
10日北京新闻中心举行的国际新闻发布会上,李荣融表示,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所要求的,中央企业到2010年将会减少到80户到100户,这个目标不变。奥运会以后,会有一个由企业自愿组合到转向由国资委主动推进的转变。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属于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企业,这些企业应该更多地进入市场经济竞争,这个步伐在奥运会之后会加快。

资料显示,2002年至2007年,国有企业数量从15.87万户减少到11.51万户。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从196家减少至149家,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项目5000户。

2007年,国有企业上缴税金1.77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财政收入的34.5%。在2008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中,内地企业共有26家,全是国有或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

“过去五年中,中央企业年均销售收入增长1.3万亿元,利润增长1500亿元,上缴税收年均增长1000亿元,国有资产总额年均增长15000亿元。”李荣融说。

具体到各行业的国企重组计划,对于电力行业,李荣融强调,电力行业中国有企业的整体力量较弱,就全国的发电量而言,中央企业只占40%,五大电力集团目前没有重组计划。

而对于房地产行业,李荣融则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的重组是必然的,“我们核准房地产业作为主业的,总数不超过15家,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房地产业务只是作为一个过渡”。

垄断
同日,李荣融也就《反垄断法》的出台表达了看法,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李荣融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对该法发表意见。

8月1日,被称作是"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正式实施。由于《反垄断法》旨在削弱垄断企业地位,众多被看作垄断企业的"中"字头企业,如中移动、中石油、中电信等大型国企成了舆论焦点。

根据新浪网调查显示,网民选出的《反垄断法》诉讼第一被告,电信企业等内地行政性垄断企业首当其冲。

实施当日,网通公司就因涉嫌垄断被告上法庭。8月1日上午,北京律师李方平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交了诉状,起诉北京网通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违法对预付费用户实行差别待遇。

李荣融表示,央企应该遵守《反垄断法》,接受社会包括舆论界的监督。但是,中国的法律,特别是《宪法》第七条规定,要保障国有经济的发展。因此,《反垄断法》指出,必须对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

就人们质疑的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李荣融表示,据调查,世界上76%的国家只有一家石油公司,剩下20%多的国家也不超过3家石油公司。因此,应该说中国构成了竞争的条件。

“我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企业都进入了世界500强,他们加起来还抵不过美国一家公司。”李荣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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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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