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法治就要咬文嚼字

美国宪法自公布以来,虽有二十多条修正案,主体文字却未动过,如何从二百二十年前的旧文字,读出疏理今日新争论的大旨细则?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个个都是咬文嚼字的高手。

责任编辑:蔡军剑

在西方法治国家,法官们都是咬文嚼字的高手

“咬文嚼字”在中文语境里,往往与书呆子或吹毛求疵甚至深文周纳联系起来。不过,在西方法治国家,法官判案要说出坚实律法理由,律法文字须与案情严密匹配,法官往往就要咬文嚼字。特别是某些变动很少的根本大法,比如美国宪法自公布以来,虽有二十多条修正案,主体文字却未动过,如何从二百二十年前的旧文字,读出疏理今日新争论的大旨细则,很是考验法官的文字功夫。所以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个个都是咬文嚼字的高手。

今年6月底,美国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投票结果裁决: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明文规定,宪法保护美国公民的个人拥枪自卫权。禁枪还是持枪,在美国是全社会性的激烈争论。凶案屡起而爱枪不止,国人对这一美国独特现象也非常好奇。中国人通常都是禁枪派,但是,就连《华盛顿邮报》一位支持禁枪的黑人专栏作者也承认:最高法院的裁决,至少从宪法字面意义来看,是有道理的。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只有一句话:“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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