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一审被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者: 综合 2008-09-01 11:45:32 来源:南方周末网络专稿

新华社消息,9月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的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8年7月1日9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杨佳携 带刀具等作案工具进入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大楼,在多个楼层先后突然袭击毫无防备的公安民警,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杨佳被民警当场擒 获。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杨佳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10日,此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8月26日,“杨佳故意杀人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一页1下一页
15

我要打分:

2/5 (共3票)

  网络编辑: 老黄

评论(已有0条)

十大热门

订阅更多...

订阅中心


2008年5月29日

南方周末


浏览最新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