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后,大陆对台重开司法考试大门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赵蕾 特约撰稿 江飒 2008-09-28 22:08:49 来源:南方周末

一台商说,向台湾开放司考是好事,但更关键的,在于大陆社会如何养成尊重法律的文化

“大陆律师执照改变了我的一生”
14年后,“大陆第一考”的大门再度向台湾居民开启。据官方统计,今年有818名台湾人获准参加考试。

上一次开启是在1994年,那年也是大陆律师考试首次向港澳台地区开放。当时,三地共有359人参加,台湾只有三人通过。这三人后来凭大陆律师执照游走两岸,被台商和外国企业争相延聘,其中的袁台龙律师曾感慨:“大陆律师执照改变了我的一生。”

几乎与此同时,“台商潮”开始涌向大陆。正当更多的台湾法律人士跃跃欲试时,律考大门突然关闭,有消息称因“配套设施没跟上”。

此后的14年里,台湾律师从事和大陆相关的业务,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接受大陆仲裁机构聘请担任仲裁员,介入经贸、海事等有限领域的纠纷处理;以“顾问”身份在大陆律师事务所协助处理涉台法律事务;或者以公民代理人身份,介入民事纠纷。

相比其它职业资格考试,律考的开放,显然没有开放医生、会计师资格考试那么顺利。在这期间,台湾各方通过各种渠道,一直要求重开此门。今年,两岸关系回暖,再度开放正当其时。台湾永然联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李永然对此并不意外,“国共论坛时,两岸就商谈过这个话题,现在只是具体政策的落实。”

更多的台湾人看到了商机。近年来,台湾法律服务市场渐趋饱和。相比之下,大陆律师市场更为广阔。有台湾媒体援引有关机构的分析文章称,大陆至少需要增加一半以上的律师;而且,这些年来,大陆大城市律师的收入,和台湾律师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缩小。但一些台湾媒体提醒,大陆律师收入层次参差不齐,平均水平比台湾低。

李永然认为,若台湾人取得律师资格,就可介入民事以外的诉讼,协助台商争取合法利益,台商将因此受益。

有熟悉大陆情况的台湾法律界人士对此持保留态度。他们认为,台商针对商务项目可能找台湾的律师,但若遇到要上法庭诉讼的刑、民事案件,还是会找当地的律师,因此不会有很大的实际效益。

两岸法律差异带来考试困难
无论如何,向台湾人开放大陆司考,将多少增进台湾人士对大陆法治状况的了解。

朱伟雄律师是1994年三名通过者之一。他回忆说,1993年他到香港参加大陆律考培训班,第一堂课上,大陆的法理学教授告诉他们,世界上有“资本主义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之分,这种分类为当时已获得美国法学博士的朱伟雄所闻所未闻,这让他开始意识到,不能用台湾的理论框架去理解大陆法律。

不同“法系”带来的差异并不少见。熟悉两岸法律的大陆律师说,大陆特有的制度及法学专业用语是不少台湾法律人士了解大陆法律的障碍,如物权法的“农民集体所有权”、刑事诉讼法的“依靠群众原则”等名词与制度,都是台湾考生不容易理解的概念。李永然注意到,大陆宪法对所有制的规定跟台湾有很大不同,台湾“宪法”里没有“集体所有制”。

1990年代初开始接触大陆法律的李永然认为,台湾人参加大陆司考,虽有一定困难,但既然报名参加了,想要在大陆从事法律事务,就要尊重大陆的法律,遵守考试的要求。李永然说,这些年来,大陆法律也借鉴了台湾的一些做法,还是有一定的相通性。

养成尊重法律的文化最关键
改革开放以后,台湾许多法律教科书,在大陆法律系学生之间,早已广为流传。台湾人到大陆捐建法学院,在大陆教授法律,也不只一例。大陆的很多法律尤其是民商法的制定,不乏借鉴台湾之处。

不少台湾人把大陆法律和台湾法律视为同宗同源,他们认为,对比香港、澳门人承袭英美法系,台湾法律人应该更容易了解大陆法制。

朱伟雄强调,台湾对大陆研究不能仅止于政治面,而应培养大量的法律人才,“经济的交往是既定的事实,所有数字都指出社会的这种需求。”

多年呼吁开放律考的台湾前“法务部”部长廖正豪表示,大陆司法界开放台湾专业人士的加入,对两岸都是好事。台商在大陆可以寻求思想接近、背景熟悉的台湾律师协助,保障其权益;大陆司法界也可经由共事交流,提升司法品质、行政效率及人民信赖度。长期观察,专业互动愈多,对两岸的发展必然都有正面影响。

李永然说,他预测明年还有更多台湾人报考大陆司考,至少能达上千人。

不过,台湾人对大陆法治环境的疑虑仍难消除。经济官司缠身的台商沈柏胜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大陆和台湾的律师实际水平差别不大,遇到具体案件,他对台湾律师并无特别的倾向。依他的经验,审判人员的素质对案件的公平审理起决定性影响。他认为,向台湾开放律师市场是好事,但台商更看重的是,整个社会能否养成尊重法律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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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傅剑锋 实习生 王霞 网络编辑: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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