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三十年】公司理论与中国改革

又一个“三中全会”,也是下一个三十年的起点。回顾分析三十年来的改革经验和教训,摸准当下改革的难题与突破口,是全民尤其是知识分子的当然之责。

责任编辑:戴志勇

■编者按
又一个“三中全会”,也是下一个三十年的起点。回顾分析三十年来的改革经验和教训,摸准当下改革的难题与突破口,是全民尤其是知识分子的当然之责。继9月11日本报刊发“市场化三十年”专题后,本期刊发的是周其仁教授对中国改革富于解释力的分析。
1978年,小岗生产队农民严俊昌、严立学、严立坤站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 汪墙/摄

■邓小平领导的中国改革,把传统社会主义的超级国家公司模式,根本上改变了。

■行政权力广泛地搅进了市场交易,怎么解决?

从科斯说起:公司是市场海洋里的岛屿
计划经济的一个思想起源,是公司理论。马克思论述过,大公司内部有计划,而整个社会无计划,正是这个矛盾将把资本主义推向灭亡。那时的看法,是生产力越来越社会化,所以公司就会越来越大,直到覆盖整个经济,把大公司的内部计划变为全社会的计划。这样看,计划经济的理论,其实最早就是一个关于公司的理论。列宁讲得更清楚,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就是把全体社会成员都变成国家公司的雇员,整个经济就是一个超级的国家公司。

科斯回顾他的公司理论时,明确讲,他自己曾经受到列宁上述思想的影响,即国家也可以看做是一个大公司。当然科斯提供了关于公司的经济学分析。他首先问:在“充分竞争”的市场里,既然可以用价格机制配置一切资源,为什么还存在内部似乎不靠价格机制运行的企业呢?科斯的答案,是市场的价格机制有成本。这个“成本”,不是原来人们都熟悉的生产成本,而是在生产成本以外、为了完成产品的交换而发生的交易费用。随着市场的扩大,交易费用要耗费很多资源。在一些场合下,把运用价格机制的“市场协调办法”,换成在内部不讲价钱、靠命令指挥的“企业协调办法”,可以显著节约交易费用。按照科斯的这个理论,公司无非是节约交易费用的一种组织。

非常有意思,科斯是从“完美市场”出发,发现了市场交易存在费用,然后走到了市场里的企业组织。不过,科斯可没有走到国家超级公司那么远,因为他的分析还顾及到另外一个成本,即“组织成本”——当公司把原本通过市场交易的活动集中到企业内部之后,公司组织的成本(包括决策、监督、管理的成本)就上升了。

完整地看,科斯的企业理论就是同时考虑两种成本:公司可以节约市场交易的费用,但又必须为此支付组织成本,当公司节约的交易费用与由此增加的组织成本在边际上相等的时候,公司与市场的边界就确定了。科斯用了他老师当年用过的一个形象的比喻,真实的市场经济好比大海,公司就是海洋中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岛屿。在科斯看来,在交易费用与组织成本并存的真实世界里,海洋不可能覆盖一切,岛屿更不可能覆盖全部海洋。

改革起点:运转不灵的超级国家公司
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与科斯的出发点刚好相反。科斯从当代经济学的“完美市场”假定出发,发现了企业或公司存在的理由。前苏联和中国的体制改革,则是从实践上的计划经济,即一个超级国家公司的现实出发。这个超级国家公司,把所有经济资源掌握在自己手里,靠国家机器的政治权威、强制力和全盘计划来组织国民经济。虽然列宁掌权后有过一段“新经济政策”,就是国家仅仅控制经济命脉,而把大量小工业、小商业和小农业都交给私人和市场,可是那一段很短暂。斯大林推进了全盘国有化,把苏维埃经济组织成列宁在革命前设想的超级国家公司,内部靠行政命令组织计划经济,不给私人产权和自由市场活动留有合法地位。

轮到中国在更落后的一个农民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大框架也是学苏联。不过毛主席对苏联的高度集权也不甚满意,几次试验分权,把中央的权力下放到地方。回头看,那也只是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分权,就是一个超级国家公司外加许多地方政府公司。这当然还不能构成市场经济的基础,因为在“一大二公”这样的问题上,毛主席一步也不让。真有哪里的地方政府把经济决策权放到私人手里,他老人家一定叫停,如1962年批“三自一包”,叫停“包产到户”。所以整体看,改革前中国虽然有分权,但绝不接受私人产权,也没有私人之间的自愿订立市场契约的合法空间。整个经济架构还是一个超级国家公司,不过内部则是一个程度不如前苏联那样“高水平”的计划经济。

这样看,社会主义改革的实际出发点,并不是交易费用太高,所以要靠扩大企业组织去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多少年来困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是超级国家公司的组织成本太高,计划经济失灵,资源配置的效率太低。千百万人在和平时期要改善生活,涉及多少供求的变量及其协调?靠计划经济、超级公司集权决策去对付,信息成本太高,而人们工作劳动的激励不足。1977年中国改革的前夜,开过一个国务院务虚会,反思为什么中国与西方主要国家的经济、技术差距被拉大了,主要结论就是过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越来越转不动。

改革发动:权力下放与农村包产到户
问题是,超级国家公司成立之后,一旦发现组织成本太高,究竟走哪条路线才能把经济运转的成本降下来,确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任务。科斯的理论发现,说的是市场里的交易费用太高,可以扩大企业组织来加以节约。但是社会主义改革面对的困难,完全自成一家:国家超级公司太大,组织成本太高,怎样才能有效降低呢?

方向似乎容易确定,那就是从覆盖全部国民经济的超级国家公司,转向给“市场的海洋”更大的空间、让看不见的价格机制之手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也许就是“市场化改革”战略的由来。但是,在铁板一块、一切归公的体制下,市场究竟如何重建,人类历史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和理论。

科斯在1959年的一篇论文里提到,清楚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关键条件。这个命题包含了一个朴素的道理:如果一件东西不是我的,那我哪里有权就把它卖给你呢?所以,交易要以权利界定为前提。既然市场经济以交易为内容,那么市场的前提就是清楚的权利界定。

中国的改革,在实践上是从重新界定权利入手的。在《邓小平做对了什么》一文里,我回顾了这个过程。原来的公有制计划经济,其实是一套权利界定,即人们可以怎样行为、不可以怎样行为的一套制度规范。在改革形势的逼迫下,权利被重新界定,正因为重新界定了权利,特别是重新承认了私人产权和转让权,市场关系才重新在中国发展了起来。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是扩大国有企业的自主权。那是基于四川的地方改革试验,把原来由国家经济机关控制的决策权,放到企业层面。这也是对外部冲击的一种反应,因为外资开始进入中国,它们可以快速作决定,但国企不行。什么都要批准,很大的国企连盖个厕所都要申报批准,所谓“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福建的国营厂长说,不是我们没有竞争能力,而是我们的手脚都被捆着,国家要先给我们松绑。新华社记者调查重庆钢铁公司的故事很有名,那里有一套设备是洋务运动时代的,能耗极大,如果把动力改一改,两年的能耗节约就可以把投资收回。可是报告打了多少年,还是没有批。所以当时改革的口号是放权、松绑。

有意思的是,扩大企业自主权还没有在全局推开,农村的包产到户改革就提上了日程。前几天纪念农村改革30年的会上,当年主管广东农村工作的杜瑞芝讲了一句精彩的话:农村改革的第一动力是农民的肚皮!就是种地的人吃不饱饭,肚子饿得不行,逼着搞包产到户。也不是第一次,最早的包产到户是在温州永嘉县,1956年下半年高级社就开始搞的;1961年安徽省有40%的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问题是以前每次形势一好转,临时政策就收回了。

中国路径:底层创新,政府承认
仔细观察1978年后的农村改革,同过去一样,是农民和生产队干部首先在底下改,自发地搞包产到户。不一样的地方在哪里呢?就是上层的政治思想路线有了根本变化,执政党痛定思痛,提出实事求是、反对本本主义、教条与僵化。在这条思想路线下,一些地方敢于率先承认底层的改革实践,至少不打棍子、允许试一试、看一看。一批地方看到了改革的效果,中央再用政策文件给予承认,最后立法承认,完成权利重新界定的合法化全过程。

这条“中国路径”非常有价值。因为权利的界定与重新界定,涉及到行为和预期,如果预期不稳定,人们就不会有长期行为。中国的办法是对底层改革先局部承认,然后不断重申“政策不变”、“长期不变”,最后时机成熟,推进立法,把改革重新界定的权利真正在法律层面“定”下来。

杜(润生)老在他的回忆录里提到,邓小平早在1962年就说过,“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很幸运,这样一种为政的态度,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成为主导路线。这改变了中国的命运,因为在底层、在第一线,总会逼出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问题是,它们能不能得到“上层建筑”的合法承认。得到了,重新界定权利就有了一个制度性的成果。得不到呢?底层经验还是个别经验,顶多是权宜之计,断然不能长久。

“上层建筑”不简单。思想和观念有很强的顽固性,何况各方的利益有矛盾,而各人看问题的角度也常常不同。1980年中央会议讨论农村改革,省委书记那样的大官也因为观点不同而闹到不欢而散。“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是吴象同志当时的一篇大作,反映的就是底层自发改革要得到上层的承认不容易。所以,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知易行难的过程。

重新界定权利可以激进,也可以渐进。中国改革的历程大体上是一步步来的。就是今天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的,似乎与几十年前一模一样。只是所有权的内涵改变了,无非通过承包合约,把农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直至承包期内的转让权,一项一项都界定给了农户。农地的集体所有权还在,不过在这个所有权的“箱子”里,还剩下一个内容,就是定期把农地发包给农户,除此之外别无所为,“集体”也因此就成为一个消极的所有者。在生产和经济活动中,积极的是承包者即农户。

有朋友批评如此承包制不彻底,说还是维护了一个所有权意义上的集体,因此也就给基层权力人物侵犯农民利益留下一块制度的基础。这个批评有道理。可是如果当年不走包产到户这一步,中国农村根本就走不出来。先走了这一步,后面沿着进一步界定产权的路子,总还可以继续走下去。比如承包制还算集体资源的一种经营方式,但农户的承包所得,就可以是清清楚楚的合法私产。这说明,“不彻底的”承包制,也是重建“彻底的”私产制的一座可行的桥梁。这个改革的逻辑,不但在农业承包中是成立的,也是农村非农业活动,直到小城镇、大城市的国有工商业承包改革中,也都是普遍成立的。这是后话,按下不表。
承包制是权利重新界定的一种中国形式,也是超级国家公司从高组织成本的困境里走出来的一条现实通道。从公有制的承包经营,到包括私产制在内的多种产权制度的形成,终于奠定了中国走市场经济之路的基础。

“剥削”疑云:承认雇工的合法性
产权不是拿来说的,而是要拿来用的,特别是用来保障与他人的合作,通过交换形成专业化分工。这里头有一个事情比较麻烦,就是雇工。随着农业大锅饭的终结,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农业里面用不了,要进入商业和工业,于是出现了雇用工人的现象。这涉及到传统社会主义的敏感点。原本搞超级国家公司,目的之一就是要消除资本主义剥削,当时的政策,私人雇工超过7个工人就是资本家,就是剥削阶级。

这是继包产到户之后,改革碰到的第二件大事。这个事处理得比较成功,基本办法就是先看,不贸然做决定,更不准一棍子把这个打下去。

当时抓住的案例有几个。一个是广东高要县的陈志雄,承包养鱼,有三百多亩水面,靠家庭劳力和几个帮手就不够了,雇工超过7个人。这是不是就是资本主义呢?很多人开始讨论,后来胡耀邦亲自过问,要求把情况弄清楚,不同意见可以辩论,但不要打棍子,还决定在《人民日报》上公开讨论。这样的问题原来是不能讨论的,真放开来讨论,发现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

第二个安徽芜湖的年广久,有名的“傻子瓜子”,雇工六十多人,工资水平比当时当地国有企业的工人工资水平高,只是没有那些福利,而被他雇去的人原来也并没有端上国企“铁饭碗”。当时的调查,最重要的发现是,由于年广久炒瓜子成功,很多人就跟着炒瓜子,互相竞争,你炒瓜子要雇人,他也要雇人,雇主之间增加了竞争,对工人就有好处。杜老亲自组织了调查,把情况摸得非常仔细:到底雇了多少人,发了多少薪水,给国家交没交税,老板总共得多少利润,都查清楚,然后把不同意见的论据也搞清楚,整理了一个材料报给邓小平。记得传回来的邓小平指示,就是五个字——“先不要动他”。这个“动”字大有讲究,过去批资本主义,不但用批判的武器,而且常常是“武器的批判”,就是用专政手段来对付。这次小平说不要动,就是不准沿用旧法。在“不要动”的前面有个“先”字,我们的理解是为了让党内不同意见有个缓冲余地,至少可以看一看、试一试,最后下结论也不迟。

看来看去,社会主义承认私营企业并没有什么真实的危险。这是中国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一步。其实邓小平重新执政不久,就重新起用荣毅仁,也就是过去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办法是国家出资办中信公司,但把管理全权交给荣老板。实际上是国有资本加上企业家的能力——这是过去不可能想象的事情。另外,包产到户后民间自发生成了很多新的企业组织形式,邓小平一直说看一看,不要动,这么一个政策取向大概维持了二到三年。1986年的中央5号文件开始宣布,可以把私人企业放到社会主义的框架里来处理。中国的工商登记开始有了“私人企业”这一类别。开始很多人不敢公开去登记,觉得还是戴个红帽子比较安全。只有温州是个例外,据说那个登记条例一出来,温州当天就有百十家民营企业去登记,有的拿证的时候流下了眼泪,觉得终于有一个合法地位了。其实就是开公司,炒瓜子、做鞋这样的事情。这是中国改革的第二次飞跃,不但承认劳动者基于自己劳动能力的财产权,还可以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市场合约包括雇工合约来组织经济、发展生产。

惊险的价格闯关
邓小平的改革政策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在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发展起来以后,及时发动价格改革。逻辑是这样的:当一个超级的国家公司分解成许许多多分立的公司,加上新形成的民营公司,整个经济就不能再靠计划和命令来指挥,要充分发挥市场价格机制的协调功能。从1988年春天开始,邓小平开始推进价格改革。中国把价格改革叫作“价格闯关”,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原来苏东国家比如波兰,改到价格体系就出了大问题。这是一个大的关口,没有坚定的政治支持过不了这个关。

邓小平坚决推进价格改革。这一点难能可贵。通常讲,经济学家理解和相信价格机制,总的说来比较容易。但大权在握的政治家,要相信价格机制一般就比较难。因为所谓“看不见的手”会把看得见的计划之手,在不经意之间就替代了。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地方,审批之手、权力之手就没有什么用。邓小平当过中央总书记,指挥过千军万马,分明拥有强有力的 visiblehand,应该是世界上最强有力的看得见之手。像邓小平这样的大政治家以及他的同事们,对价格改革不遗余力地支持和推进,是改革最不容易的地方。没有强有力的政治支持,价格改革很难成功。可是,要政治家支持价格改革,又谈何容易?

当然,1988年那一波价格闯关的发动,并没有成功。那年中央政治局关于价格和工资改革的决定一发布,全国就发生了抢购和挤兑。主要的教训是在货币太多的情况下,放开价格就把隐形的通胀变成显性的通胀,群众无法接受。不过,邓小平并没有因此就把价格改革当做不能再碰的禁区。他耐心地等了几年,直到把超发的货币收拢得差不多的时候,到1992年他又推动价改。中国价格改革的大步推进,是在1993年完成的,连最厉害的粮食价格都放开了。这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奠定了一个基础。

概略一点看,邓小平领导的中国改革,通过重新界定权利、激活市场合约、确立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调机制,就是这么三个要点,把传统社会主义的超级国家公司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个改革过程,社会没有发生大的震荡,经济活动和生产不但是连续的,而且在连续中保持了高增长。中国正是通过改革开放,成为一个有全球影响力的发展中大国。

靠法治约束权力
回头谈科斯的公司理论。他的出发点是离开当代主流经济学的那个“完美的市场(perfectmarket)”,科斯不相信有完美市场这回事,因为他发现了交易费用,而形形色色的企业组织与合约形式,正是为节约交易费用才活跃在真实的经济世界里。科斯理解的公司,就是通过内部下命令、搞计划和战略、有老板和经理、靠看得见之手指挥,从而节省了市场的交易费用。但是,科斯也不相信公司越大越好,因为他还发现了大公司不能不面对的“组织成本”。至于超级国家公司,即把整个国民经济组织成一个统统不用市场价格机制、只靠命令指挥的中央计划经济,那固然能把所有交易费用都省掉,但这种“节约”活动的本身也要付出代价,因为超级国家公司的组织成本会史无前例地高。这样来看科斯的理论,就是坚持从成本的约束出发,分析真实世界里的市场、企业和政府。“成本”是一种现实约束条件,非下功夫调查不可。离开成本约束,“理想的模式”从完美市场到超级国家公司,都只不过是想象而已。

中国改革的出发点,不是完美市场,而是超级国家公司或者说完美的计划经济。因为搞了多少年,固然没有市场经济里的那些麻烦,但面对的是计划体系内部的麻烦——信息成本高、激励程度低。所以,改革的基调是从国家超级公司即计划经济出发,走向更多利用市场价格机制。那么,改革是不是要走向“完美的市场”呢?谢天谢地,因为有了科斯的工作,人们知道天底下根本没有那回事。现实的体制出路只能在两个极端的中间,既不是超级国家公司,也不是所谓的完美市场。

改革的难度在哪里呢?就是离开了完美市场和超级国家公司这两极,中间还有一个伸缩余地很大的体制选择空间。中国从超级国家公司走出来,靠的是重新界定权利。问题是,权利的重新界定是一个过程,其中有一个关键,邓小平提出来了,但并没有解决,这就是国家行政权力的界定和约束。因为过去的超级国家公司是政企合一、政经合一,改革下放权力,把行政权和经济权一起放下去了,新问题是,下放的权力靠什么去约束?离开有效的约束,行政权力进入了市场,腐败就不是个别官员的道德问题,而是制度性的问题了。行政权力广泛地搅进了市场交易,怎么解决?

邓小平做过很多探索。1980年就讲党和国家体制的改革,1986年他重提这个话题,讲得非常清楚,一是说如果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是守不住的;第二条,如果不搞政治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不能继续下去的。就是说,在经济改革发动以后,一定要适时发动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要点是把超级国家公司的那部分行政权力,重新约束起来。1987年中共十三大通过了政治体制的改革纲领,但是1988年价格闯关失败,接着发生的北京风波,就没有实施政改纲领的机会。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再推改革,主要推的还是经济改革、市场化和加快发展。所以政治体制改革,是邓小平的未竟之愿。

超级国家公司不纯粹是一个企业,它同时还是一个权力(power)系统,不仅仅是“产权(propertyright)”关系那样简单。“权力”的含义是合法强制力,不受竞争的市场的约束。所以权力的重新界定,比产权的重新界定要困难得多。我的看法,超级国家公司通过分权之路走向市场的途中,是不适合用一个合约的理论框架来处理的。一些经济学家习惯用市场性合约理论来处理,用什么委托代理模型、地方政府竞争等等,我认为他们可能看漏了一项关键的约束,就是合法强制力不受合约的约束。现实中的中央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虽然看来很像公司行为,但是里面有一个因素,即权力因素、合法强制力的因素,并不是市场合约可以对付的。譬如收入分配不公,公众的意见很大。但收入问题不单单就是差别问题,更根本的是凭什么造成的收入差别?姚明的收入高,是一回事,但是武汉火车站那个腐败站长的收入高,是另外一回事。利用倒票获取的不法收入,来自权力即合法强制力,并不是市场竞争力量可以节制的。

“分配不公”就是凭借合法强制力赚钱。要明确,这个问题不是单靠经济改革可以解决的,更不能把这些活动“化装”成市场竞争。我们要肯定,中国的改革从超级国家公司那么一个极端走出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有了农民承包,有了民营企业,有了国企的改革,也有了一个按照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的基础,这些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改革并没有完成。最大的挑战是,政企合一的超级国家公司,在放权以后,产权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去约束,但放出来的行政权力却要靠法治才可能加以有效约束。这是更困难的改革。

土地、垄断国企与价格改革是难点
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的改革在策略上是渐进的,或一些学者概括的“增量改革”,以区别于俄罗斯的“大爆炸”。也许有点道理吧。不过渐进改革要坚持“进”并 不容易。突出的就是上文讲到的行政权力分权后进入市场,一旦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就不容易再改了。这里的困难,不再是认识上的,或纯粹意识形态上的,而是非 常坚硬的、实在的既得利益。目前的观察,凡是难度大的改革,都与此有关。

比如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最早发生,但到今天还有一些要害问题没有解决。农地农用的体制基本顺了,就是承包到户、长期不变、落实转让权,可以基本适 应生产力的要求。但是,农地一旦转为非农业用途,还是那个国家征地制度普照天下。为什么农民的土地一旦转为非农业用途,就一定要国家强制征购,然后要由政 府把土地批租给市场呢?这是最明显的行政权力进入市场的例证。现在大量的社会冲突都发生在这个领域。为什么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就不能直接进入土地市场 呢?讨论了多少年,局部试验的经验也不少了,还有更多地下、半地下的做法,为什么就是迟迟不能完成全国范围的合法化?我认为找不到别的理由,就是权力搅市 场的收益太高,既得利益方绝不肯自动放弃。

像大都市周边的农民“小产权”房,是全世界都没有见过的:房子是私人财产,但底下的那块宅基地却不是私人财产。几亿农民进城,城市用地当然要增加, 但乡下作为福利分得的宅基地,农民却无权转让和交易,那份土地资源的配置,因此也就不受市价的指引。结果中国快速的城市化不但没有更集约地利用土地,反而 造成土地的更不集约的利用。一方面城市地价高悬,一方面农村有大量未加利用的建设用地。如此的“土地危机”,是改革没有适时推进的必然结果。最近国家开始 推进林地产权的重新界定,是一个重要的改革。类似的水权、矿权等等的重新界定,尚有大量文章可做。

再比如,民营企业有很大发展,近年还通过了“非公经济三十六条”,但大型垄断国企还是偏多偏大。毕竟改革30年了,现在凡是国家搞赔钱的,一定会 改。问题是剩下的“高盈利”部分,在市场禁入或限入条件下赚取的高额利润,对国民经济整体而言究竟是什么含义?当下没人讨论这样的问题,反正有天文数字的 盈利,高歌猛进,似乎只有继续做大做强这么一件事情。

价格改革究竟完成了没有?大部分价格由市场决定是事实,但一些关键的价格还是行政定价。汇率、利率、能源如油煤电,近年凡严重困扰国民经济的,看来 看去都与价格机制未能发挥作用有关。经验证明,价格管制不但影响资源数量的配置,还要影响商品服务的品质。没有进一步的价格改革,很多乱象难以根除。

总之,中国改革成就伟大,任务艰巨。只有认真总结自己的经验,才能更好地前进。现实的现象和问题纷繁复杂,本文借用公司理论的简单框架,认识过去,面对未来。以上这些看法,供各位批评。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本文是作者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广东人文学会纪念改革开放30年研讨会上的发言,文字经本人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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