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采血史

彼时中原的艾滋之祸正盛,人们无从得知83岁的刘隽湘在弥留之际是否曾有一丝的后悔。其以花甲之龄奔走在各地血浆站间,身边的助手感觉到他的忧心忡忡。这是一位科学家最无奈的悲剧。

责任编辑:朱红军 实习生 范传贵

■2008年,单采血浆术在进入中国三十年后,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独立的全国性法规——《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08年3月1日施行)。

三十年里,这一特殊行业,曾因采血之乱引发中原的艾滋之祸,而令人闻之色变,也因随后惊心动魄的治理举措为人瞩目。本报以一座贵州血浆站的真实变迁为缩影,试图还原这一中国公共卫生领域由乱及治的罕见图景。

■2008年,也是科学家刘隽湘逝世第9个年头。1999年,公众视野里几乎忽视了他的离去,唯一的讣告刊登在一份发行千份的专业学术刊物《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上,他的单采血浆中国推广第一人的身份亦就此尘封。彼时中原的艾滋之祸正盛,人们无从得知83岁的刘隽湘在弥留之际是否曾有一丝的后悔,最后的岁月里,唯见其以花甲之龄跑遍河北、河南、山东,奔走在各地血浆站间,身边的助手感觉到他的忧心忡忡。这是一位科学家最无奈的悲剧。

1978—1992  谁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科学家的夙愿
小心,小心,上面挂的是血瓶子,下面放的是手铐。

1963年,时任卫生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血液制剂室主任的刘隽湘与学生陈醒明合作研究绿脓杆菌的免疫血清,这种杆菌是烧伤病人的最大威胁。

“对烧伤病人而言,与输全血相比,输浆急救是更好的方式,因为不用配型,也没有用量控制。”陈醒明回忆,刘隽湘当时感叹道:“我们应该发展人血浆。”“他这个人很有超前意识,有时会提出些领导尚不能接受的观点。我每次进他的办公室,他都在阅读各种材料,非常关心国外的先进技术。”陈醒明说。

这种单采血浆术,是指将献浆员的血液抽出后,分离成血浆与血球两部分,红血球回输到献血员体内,血浆用于制作生物制品。

上世纪60年代,临床上血制剂的应用日广,对原料血浆的需求迅速增长,采浆术开始在美国被广泛应用,到了70年代,在欧洲也成为常规方式。

“文革”期间,刘隽湘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那时他说话没人肯听,更别说什么从国外文献上看到东西。”陈醒明说。

但科学家的夙愿未丢。1978年,“文革”结束后两年,刘隽湘便成立了研究组,专门负责这一课题,开始推动引进单采血浆技术,他已经63岁了。也在这一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了《血液采集、加工和血制剂规范》,对采浆术作出若干解释,正式认可。

研究开始时,曾有人提醒他们:小心,小心,上面挂的是血瓶子,下面放的是手铐。“研究组由临床、血液、化验、技工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从两三位义务献浆员开始试验,一直增加到百来人。因为有国外成熟的采浆技术,我们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实验进展顺利,得出的结论是:在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条件下,单采血浆术对献浆者无害。安全。”参与了此项研究的另一位同事金国栋回忆。

之后,卫生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向卫生部正式提出建议:使用该技术采集原料血浆。

1979年建议获得了卫生部批准,开始试行。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杨纯非常支持,他说:“势在必行。”

最早的担心
“我很担心采浆不按严格的程序操作,发生意外情况。”

1979年,单采血浆术由天津中心血站试行,很快就在全国范围被迅速推广。

初期的献浆员来自大专院校,后来开始慢慢向社会征集。各级红十字会和血液中心在媒体上竞相宣传采浆政策、原理以及国内外献浆员的先进事迹。

献浆者很积极。“那时有偿献浆的营养费几乎是一个月的工资,比较有吸引力。”金国栋回忆。

还是这一年,艾滋病病毒在美国潜入人体,但还无人知晓。

彼时的中国正积极地拥抱着新的科学技术。最先是北京、成都、武汉等生物制品研究所都设立了血站,之后由河北扩展到山东、河南,不久中原地区血站也大多具备了采浆功能。

1982年7月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单采血浆经验交流会时,全国已施行了采浆术14万余人次。待到1984年第二次经验交流会时,数字已飙升至56万人次以上。1985年更是达到了80余万人次。“从研究时开始,我们最担心的就是异型输血,对每个血浆站都在强调,可谓苦口婆心。”金国栋说,但在80年代初,各家血站依然发生过此类问题,金就曾亲自为血站抢救过献浆员。“疏忽大意。”他说,“异型输血多发生在快下班的时候。曾有一例是女护士急着回家给孩子喂奶,让同事帮她回输最后几袋红细胞,结果搞错了血型。”

于是,各家血站都开始想办法调整规范:有的提出在血浆站内挂上明显大牌子;有的提出在献浆员的帽子上清楚标示。最终的方式是,让献浆员在自己的血袋上签字,回输后自行确认。

1983年,艾滋病病毒感染了第一位中国公民。被感染者是血友病患者,注射了来自美国的血液制品“凝血八因子”。

刚刚改革开放后不久的中国,临床使用的血制品几乎全部依赖国外进口,但渐渐被艾滋病威胁的欧美血制品令中国卫生部门忧虑。

反应不可谓不快。1984年——此时艾滋病病毒尚未被国际医学界正式命名,卫生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就已几次联合下发通知,禁止或限制进口血浆、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此时的目标是:将艾滋病御于国门之外。

“献血(浆)是公民的光荣的社会义务,特别是我国有十亿人口,血(浆)必须自给自足。”刘隽湘此间也曾如是呼吁。

国内临床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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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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