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之路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李梁 发自华盛顿 2008-11-06 08:29:32 来源:南方周末

奥巴马时刻
11月3日晚上10时30分,在观众等候一个半小时后,奥巴马终于亮相,像颗耀眼的明星,“你好,弗吉尼亚!”

直升机在空中盘旋,10万人将草坪围得水泄不通,音乐、欢呼声震耳欲聋。“奥巴马,奥巴马!”人们拍着巴掌,疯狂地喊叫着。会场外,人还在不断赶来,汽车在28号公路上排起了数公里长队。

这里是弗吉尼亚州马纳萨斯市。11月3日晚上10时30分,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巴拉克·奥巴马在这里举行竞选活动的最后一场集会。随后他连夜回到芝加哥,参加11月4日早晨的投票,那里上千记者早已汇聚,期待在当天晚上的“奥巴马之夜”,记录第一个美国黑人总统的诞生。

从参议员到总统,奥巴马走了22个月。

“我们在见证历史,这将是美国政治的重要分水岭。”美国大学历史系教授阿伦·里奇曼(AllanJ.Lichtman)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奥巴马的当选,将终结美国近30年的保守主义政治时代。”

其实,无论奥巴马当选与否,他已经是一个奇迹。作为一个肯尼亚黑人父亲和美国堪萨斯白人母亲的后代,没有大家族力量的支撑,两年时间,他从年轻的参议员一跃成为美国最耀眼的政治明星,击败了在政坛根深叶茂的希拉里,击败了来自传统的中上层白人家庭的资深参议员麦凯恩,成为美国第一任黑人总统,这在几年前,还是让人无法想象。

奥巴马的成功,似乎是一个芝麻开门的故事。在2004年前,这个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员寂寂无名。他有过一些成功与失败,做过一些草根的社区工作,但都不为人知。2006年10月,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出现在一场汽车赛上,没有保镖、车队,没有随从,更没有高呼他名字的万人集会。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第一次听说奥巴马,是在2004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五十多岁的《洛杉矶时报》华盛顿分社政治编辑邓恩·弗里德里克(DonFredirek)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正是奥巴马在这次会议上的演讲,让他第一次记住了奥巴马的名字。

开始是不光彩的失败。在2000年,立志于从政的他筹集了2000美元竞选一个在任的芝加哥民主党人波比·鲁什(BobbyRush)在众议院的席位。那次选举,“能出错的时候都出了错”。两周后民调显示,鲁什支持率高达70%,他只有8%。

他体会到了失败的感觉——就像“你暗恋许久的女孩当她朋友的面用玩笑将你轻松开涮,或者在一场比赛的关键时刻你两次罚球不中”。

3年后,在天时和地利的帮助下,这个年轻的黑人在政治上摆脱了失败。2004年,他参加伊利诺伊的联邦参议员选举。由于国会参议院100个席位中民主党人只有51个,民主党把伊利诺伊州的选举视为获得多数席位的重要机会。奥巴马轻松获得了参议员的提名,并受到当时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的邀请,在当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发表讲话。

2004年7月,奥巴马站到了聚光灯下。在这篇他亲自撰写的演讲中,他用华丽、充满激情的语言,号召大家超越党派分歧,建立一种充满希望的,而非愤世嫉俗的政治。“没有保守或者自由的美国,只有一个美国;没有黑人、白人,拉丁人、亚洲人的美国,只有一个美国。所有的人,忠诚于一面星条旗。”这场演讲使他一举成名,在秋天的选举中以70%的选票轻松取胜,成为民主党内的政治新星。三年后,他打败了希拉里。

在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竞争中,希拉里并未将这个野心勃勃的黑人青年真正放在眼里,她甚至放弃了一些人口少的共和党州。奥巴马采取了新的竞选方式,在希拉里忽视的小州建立大量的竞选办公室,用他熟悉的社区工作经验,赢取基层百姓的支持。这一新策略使他取得了突破。

奥巴马的另一个新尝试是网络。在2004年联邦参议员竞选中,他最早利用网络募捐,当时通过网络寄来的汇款为他助力甚巨。这一筹款方式也被他运用到总统大选中。奥巴马竞选团队亚裔事务顾问薛海培对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说,奥巴马在预选的头两个月就能筹集到接近希拉里的钱,以他当时个人的名声、民主党内的资源和人脉,“不可思议”。

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奥巴马提供了两样急需要的东西:一张新鲜的政治面孔,以及弥合种族分歧的能力。1月3日,奥巴马在爱荷华取得了对希拉里的胜利,这直接为他清扫了成功之路。

美国梦
选举中,奥巴马赢得年轻人的支持。聪明、雄辩,以及英俊外表,使他成为“美国梦”的新象征。

奥巴马的故事,是一连串矛盾的复合——一个白人单亲妈妈,一个肯尼亚父亲,童年没有父亲,母亲却经常不在身边。在夏威夷和印尼度过童年,在美国最好的大学受教育,在芝加哥最贫穷的社区工作,最年轻的黑人参议员。这使他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总统。

他在印尼接触了第三世界的贫穷,又回到夏威夷在一所白人学校受到很好的教育。在学校,他喜欢高尔夫、扑克和篮球。但在这所以白人为主的学校,他曾经深受肤色的困扰。在他的第一本书《我父亲的梦想》中,他记述,为了找回自信,他曾吹嘘父亲是非洲的王子。

他有过一段放浪形骸的日子——抽过大麻,用过古柯碱,抽烟和酗酒,随意交女朋友。“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回忆录中,他似乎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洛杉矶上大学的时候,他开始涉足政治,并参加反种族隔离的演讲。一位接近他的人士介绍,“他过去讲英语并没有任何口音,但现在演讲中你可以明显感觉到,他有意带了一点黑人的口音。”

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他在华尔街的咨询公司呆了一段时间,然后做出一个惊人的选择,到陌生的芝加哥,受聘于一家民权组织,以1.3万美元的年薪做起了社区组织工作。他后来回忆这三年是“我接受过的最好的教育”。

离开芝加哥的南郊,奥巴马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成为《哈佛法学评论》历史上第一任黑人学生主编。他早熟、聪明、小心翼翼,这段经历似乎预示着他将有极好的前程。但他毕业后,又回到了芝加哥,加入一家小的律师事务所。

在海德公园,他们的邻居包括知识分子、政治家和诺贝尔奖获得者。他善于结交,一个伊利诺伊议员和联邦法官阿伯纳·米克沃(AbnerMikva),后来成为他的政治导师。

1996年,当他当选州参议员的时候,一些议员视他为象牙塔里的自由知识分子,实际上奥巴马早已在清晰地规划自己的政治之路。

他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真正展示了理想主义热情。他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17分钟的演讲,让他从一跃成为全国的政治新星,许多人从他身上,看到了肯尼迪的影子。

他坚持自己写演讲稿,他拒绝失败,拒绝犯重复错误。“普通人可以独自舔自己的伤口,但政治家的失败被公之于众。以后在你所到之处,‘失败者’的形象都会在公众脑中一闪而过。”他说。

他和克林顿都出生于美国1946年至1964年的“婴儿潮”。两人有诸多的相似之处——出身于平凡家庭的子弟,没有背景却野心勃勃,渴望成功,希望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他是理想主义者,特别是在国际关系上。”奥巴马竞选团队的一位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早在2002年便表态反对伊战。在古巴政策上,奥巴马曾公开表示,“我如果当选总统,要改变对古巴的政策,和他们坐下来谈。”这有别于民主党和共和党内大多数人的态度。

对普通美国人而言,奥巴马用激情,重新擦亮了他们的美国梦。他的每次演讲,都带来节日般的狂欢。南卡罗来纳一位出租车司机回忆奥巴马预选胜利的时刻:“我对儿子说,你是对的。只要你愿意,你在这个国家可以成为任何人,包括总统。”

马丁·路德·金去世四十多年后,这个黑人刷新了美国政治的天空。记者在宾州中部地区采访,看到奥巴马当地竞选办公室贴着他的画像,一大群白人争分夺秒为他而忙碌,为他的演说疯狂——这样新鲜的场景,正是对奥巴马“改变”词汇最直接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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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小鸣 郭力 实习生 黄美龙 网络编辑: 老黄

评论(已有2条)

确实是个典型的美国梦

American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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