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给艾滋病人做手术?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何海宁,实习生 陈伊玮 发自广州 2008-12-04 08:35:22 来源:南方周末

我国为艾滋病人提供“四免一关怀”,病人体内的艾滋病病毒可以被有效控制。但夺去他们生命的却可能是其他病痛——即使是一个常规小手术,也会遭到绝大多数医院的拖延或拒绝

年过30岁的黎家明人生有两个转折点,一是7年前感染艾滋,二是3年前患上双侧股骨头坏死。

从公开的文献看,双侧股骨头坏死应该是常见病,一般采用手术治疗,治愈率达93.8%,治疗时间不超过1年半。不过,黎家明熬了3年多,却找不到动手术的医院和医生。

“我可能会死于非艾滋病。”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他平静地对记者说。

从发现感染艾滋伊始,黎家明就发现:“很多病友饱受痛苦,因为一个很小的常规手术辗转多个城市,多个医生,得不到治疗。”

4年前,他有一次病危住院,同病房的一个病友住了两个月,找不到医生动手术。那人每天挂着输液瓶,嘴里不停地唠叨:“怎么还不来?怎么还不来?”

黎家明没有想到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确诊双侧股骨头坏死之后,医生建议动手术。黎家明不敢说明自己是艾滋感染者,偷偷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动手术?”

“能。”

“我有其他病,乙肝,已经控制住了。”

“那没问题。”

“我还有其他病呢?”

“什么病?”

“艾滋病。”

“我们没有先例,做不了。”

其实黎家明没患乙肝,乙肝病毒传染性要强于艾滋,但没那么致命。“我打电话就是想知道,医生为什么会拒绝?”

现在,股骨头坏死的疼痛要远远大于艾滋病。黎家明没法弯腰,只能靠不断甩腿穿鞋。晚上睡觉,他连盖在身上的毛毯都没法挪动。骨头疼起来时,他整晚整晚睡不着觉。

唯有等待

“我还可以等,那其他病友呢?”黎家明说。一些艾滋患者会因此错过手术最佳时机。

2005年4月,37岁的李雪意外怀孕,到医院做引产手术,当时她已有一个小孩。这时候她和丈夫被测出感染艾滋。

这对李雪来说毫无征兆。院方找她谈话,要转院治疗。她糊里糊涂办完手续之后,传染病定点医院却还没准备好接收手续。就这样,她被这家三级甲等医院“赶”了出来。

夫妻俩到区、市卫生部门上访,甚至给当时的上海市长写信,都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他们不得不转到外地求医。南京一家医院有过相同病例,愿意接收李雪。

这段日子是一场噩梦。住院时,李雪不敢拉开窗帘,连走廊都不愿去,一直躲在病房里。她不敢告诉任何亲人,只能和爱人互相鼓励。当压力太大时,夫妻俩抱在一起,嚎啕大哭。“死亡并不可怕,但凭什么把我们当牛鬼蛇神对待!”她回忆说。

7个月过去了。上海相关部门给她来电,说可以为她接生。“原本想引产,就这样被拖成了接生。”她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

回到上海的最初一个月,她失忆了,大小便失禁。“后来家人告诉我:你傻了,连自己爱人、孩子的名字都不记得,天天躲在家里。”她担心是药物副作用,医生说这应该是精神刺激太大的缘故。

这场遭遇不堪回首。“如果再要动什么手术,要再领教这些医院的歧视,我宁可选择等死。”她说。

刘杰是服务艾滋患者的NGO“爱之关怀”一名南宁工作人员。从他与艾滋患者的接触中发现,这是普遍现象。

今年初,“爱之关怀”开通了服务热线。一开始电话不多,但关于看病难题的投诉,他已接到了10至15例。“医院不会直接拒绝,而是说,你是艾滋病人,我先提高你的免疫力再说。然后一直拖。一般要等到行政干预,或者媒体介入之后才行。”他说。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这难题已存在多年。在防艾和关艾宣传多年之后,艾滋病人仍然像瘟疫患者一样被避之唯恐不及。

2006年初颁布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推诿或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不过,没有具体实施细则。

一些艾滋感染者的求医经历一度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舆论表达了深切关注。但艾滋维权人士的鼓与呼,却没能改变现状。

去年,一个化名“奇奇”的5岁艾滋男孩再度引起了社会关注。他因食道堵塞急需救治,却被湖南多家大中型医院拒绝,直至到广州儿童医院。

虽然后来儿童医院认为院方一直在为奇奇诊疗,但许多艾滋维权人士更愿意理解为是舆论压力使然。随后奇奇得到了专家会诊,独立病房和医疗器械,病情得到控制。“‘奇奇’闹得那么大,但现在还不是一样?”广州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传染科医生说。

12月1日,就在记者采访进行之时,“爱之关怀”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告知一直协助治疗的2岁孤儿圆圆又被南宁一家大型医院拒之门外。

圆圆的右手臂有一块四五厘米见方的溃疡伤口,门诊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在住院3天后,住院医生却告诉刘杰,医院没有相关医疗条件。“医生说,国家没有拨款保证职业暴露的风险,他们不敢贸然接收。”刘杰说。“圆圆的溃疡还在扩散,甚至会到骨头里面去,可能会截肢的。”刘杰继续说。

现在刘杰不知道该怎么办,除了与病友互相鼓励之外,惟一能做的就只有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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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曹筠武 实习生 王霞 网络编辑: 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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