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删娱乐场所"钢管舞禁令"

5月8日,《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实施。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管理办法》删去了争议颇大的“不得设立弹簧舞池和表演钢管舞”规定,而之前认定的“歌舞娱乐场所单独设立的,营业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三星级以上酒店(含三星级)配套设立的,其设立的营业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也被改成了“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市区不得少于300平方米)。”该《管理办法》的有效期至2014年5月7日。
5月8日,《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实施。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管理办法》删去了争议颇大的“不得设立弹簧舞池和表演钢管舞”规定,而之前认定的“歌舞娱乐场所单独设立的,营业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三星级以上酒店(含三星级)配套设立的,其设立的营业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也被改成了“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市区不得少于300平方米)。”该《管理办法》的有效期至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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