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长的双重歧视

作者: 宋石男 2009-05-14 00:14:42 来源:南方周末

先讲个关于歧视的段子:一足球教练因有严重的种族歧视而面临下课,他决定痛改前非,将队员叫到一起,说:“在我眼里再没有白人球员和黑人球员之分,只有绿人球员(队衣的颜色)。现在开始训练,浅绿色的队员站这边,深绿色的队员去那边……”

再说正题。广州城管原支队长、现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许决华,近日因厉以宁建议宽容对待小贩而发飙,声称必须严管“走鬼”,并爆出惊人粗口:“广州如果不设防,傻瓜都会来广州。”此语一出,舆论哗然。

比起那位足球教练,许前队长实在高明不了多少。他的傻瓜论折射的是双重歧视:首先是对小贩的歧视,将小贩等同于傻瓜,完全缺乏逻辑与人文关怀;其次是对傻瓜的歧视,傻瓜凭什么就不能来广州?是不是他们注定不属于这片土地,而只好人间蒸发呢?

说到底,小贩也好,傻瓜也好,能不能来广州,根本就是个伪问题。任何中国公民,都有权利去中国任何一个城市,包括广州。这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之一。按布赖恩·特纳的说法,其本质是“免于国家干预的自由”,指向“在国家中的自由”,同时也暗含“通过国家获得的自由”。

实际上,广州的小贩该不该管理与小贩能不能来广州,是两回事。在享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盛名之外,城管的主要职责是合法、合理、合情地管理小贩,而不是将小贩都拒之广州城外。

在一个法制与舆论健全的国家,人必须因自己的歧视言论受到惩罚,公职人员尤不能幸免。虽然基于国情,相信许前队长会毫发无损。但眼里只有利害,而缺乏对人的基本尊重,如此精明而不文明,岂不比“傻”更悲哀?深夜梦回,许前队长可不惊醒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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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敏 史哲 蔡军剑 网络编辑: 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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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石男发在博客的原文,有些没刊出的话,很有意思:


从许前队长的傻瓜论中,折射的是双重歧视:首先是对小贩的歧视,将小贩等同于傻瓜,集体降低到毛*宇的水准,完全缺乏逻辑与人文关怀;其次是对傻瓜的歧视,傻瓜凭什么就不能来广州呢?毛*宇不也要来广州松田学院筹建“毛*东思想系”吗?


说到底,小贩也好,傻瓜也好,能不能来广州,根本就是个伪问题。如果我们承认公民有迁徙自由,在国家领土范围内享有迁移、变换居住地和工作生活地的自由和权利,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任何中国公民,都有权利去中国任何一个城市,包括广州。这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延伸,也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之一。按布赖恩·特纳的说法,其本质是“免于国家干预的自由”,指向“在国家中的自由”,同时也暗含“通过国家获得的自由”。


实际上,广州的小贩该不该管理与小贩能不能来广州,是两回事。在享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盛名之外,城管的主要职责是合法、合理、合情地管理小贩,而不是将小贩都拒之广州城外。


在一个法制与舆论健全的国家,人必须为自己的歧视言论付出代价。哈佛前校长劳伦斯·萨默斯说“女性学理科天生不如男”,结果被指歧视女性,只得辞职,接替他的恰好是一位女性;纽约餐厅绿苑酒廊,内部存在给非洲裔雇员起绰号、嘲笑拉美裔雇员口音等问题,为此支付了220万美元;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自由党前领导人约翰·布罗格,因嘲笑一位政府官员的马来西亚裔妻子是“邮寄新娘”,被迫辞职,随后自杀,未遂。


现在,许前队长可以在上述三个结局中任选一个:辞职、赔钱或自杀未遂。一个傻瓜可以来广州,并且成为城管支队长或别的什么东西,但他必须因为自己歧视“傻瓜”的言论而付出代价。

这样的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我相信,只会行使权力,不会代表人民!

我认为傻瓜不但可以来广州,而且可以干城管 如果傻的可以的话 应该考虑当个城管大队长

不要整天为官的骂小贩   

为什么有小贩?不就是你们这些当官的做的不怎么样 没什么政绩   人民生活不能提高才当小贩的


要是真的为百姓着想  你们努力让人们过上好日子   都开超市  谁当小贩?

许决华也有真理
  他说“大多数都是外来人口……具有超强的“传染性”……如果今天我们不对他们进行限制,反而给他们提供1万个工作机会,那么明天将会有10万个‘走鬼’跑过来!”这无关乎人道和文明,而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广州无法接受这么多的无证流动人口,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外来人口爆炸,更为了当前的市容,无证流动摊贩成了必须关注的问题。
  我看过上海的流动摊贩政策,深感小贩问题解决之难。我们对小贩有什么办法呢?无非是一,招安,使之合法化,规范化;二,严打,清除小贩。
  05年,上海有一个很“奇怪”的政策,上海某地为了杜绝小贩,在一些街口安装了探头,看到小贩就召集城管围堵,预计“到2010年,本市将安装20多万个监控摄像头,全面建立起“社会防控体系”。
  07年,上海一些区又实行了合理化小摊贩的举措,在一些地方成立固定摊点,以比较低的价格招徕小贩,当时有好几区都做了试点,并计划建立法规保证政策的长期性。
  这两个举措当然都失败了。
  其实,失败也很好理解,不谈人道。只要看看失衡的成本收益就可略知一二:你会为了几个流动小贩花大价钱建立道路监控系统吗?——可能你刚建立好,他们就拐到暗巷里去了。你会为了一群小贩成立一个低租金市场?——在租金低的地方还有可能,但在经济发达,小贩云集的商业区,显然不可能因为一个“小贩市场”就毁了一座高收益的商业楼,所以试点通常只在特定局部展开,而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小贩市场”的存在也就岌岌可危。
  所以,我理解许决华们的不满:不论是堵还是疏,小贩问题总是在那里,而直面问题的又总是城管。不要谈什么人道,如果为了生存,你每天都得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城管被称为黑猫),你会开心?


抓大放小啊!!
们的职能部门不要说做什么实事,
只要找贪官、奸商时能有抓小贩的决心,
哪来这么多人为了生存而去做小贩。。。。
城管简直是不要人生存!!!!!

抓大放小嘛——小贩人太多(大),贪官人太少(小)。

为什么有些没有刊出呢,看官们自有解释

  许决华的话和小贩城管之间长期的肥皂剧,在我看来,正暗示着小贩问题是必然冲突,是一个城市底层外来人口的问题,是外来人口和城市管理者之间的。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没有道理也没有办法不让他们进来,但里面的人也有他们的算盘,一方面他们的确需要这些人搞活小市场,另一方面这些人的存在又与整体发展目标相悖,后者往往对决策者有更大诱惑。
  在城管与小贩的问题中,包含着无数矛盾——剿VS招安,便利生活VS卫生,交通混乱,繁荣市场VS混乱市场,而这一切矛盾的背后则是发达城市与外来者的矛盾,甚或区域,人口不平衡的问题。

  对此,除了那句空洞的“发展中的问题在发展中解决”,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了——但是也不尽然,我认同许决华的那句“读书读太多了”。需要有一群人,走出校园,走出媒体,去“当”一两天小贩,“当”一两天城管,“当”一两天决策者。那么现在无能为力的问题也终会有解决的一天罢。

许决华,老子一板砖拍死你,哥几个,以后管猪就叫许决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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