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0 21:30:31 来源:南方周末
评审:王爱军 周明华
No.1杭州飙车案中标签的作用
《南方都市报》,5月14日,作者:长平
为什么一起交通肇事案或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定要演变成万众瞩目的公共事件之后,人们才看到公正解决的希望呢?
杭州飙车案被放大得益于许多标签,比如8日发表在“19楼论坛”的《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富家纨绔子弟 (或称‘富二代’)”和“平凡上进青年”的标签,使该事件一下成为公共焦点。
之后,为此事件的公共化当推手的,除了杭州警方贡献的“70码”之外,还有一些试图阻止媒体报道的传闻,以及天涯网上出现的一大批新注册的为肇事者进行辩护的ID。出于对“五毛党”的愤怒,这些辩论吸引了更多的网民前来揭露和声讨。
有人呼吁就事论事,不要扩大舆论,乱贴标签。然而,从上述列举中可以看到,假如没有这些标签,此事件就不可能成为群情激愤的公共事件,就不会引起广 泛的关注,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样的话,它就真的“就事论事”地掌握在交警手里,按照“70码”的倾向进行处理了。可悲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一起事 件中,无辜的生命被剥夺了,并不足以引起重视,更有可能得不到公正处理。它还必须有足够多的标签,让网民愤怒,让市长批示,才能找到走向公正的方向。
现实中,一些人的遭遇跟谭卓一样不幸,甚至比他还要冤枉。但是他们没有感人的故事,没有“富二代”的话题,就算在网络上发表了材料,也无法引起关 注。网络作为一种媒体,也有喜新厌旧的缺点,“许霆”、“王帅”可以备受瞩目,但是“女许霆”、“四川王帅”就等而次之了,更多的“许霆”和“王帅”甚至 湮没无闻。只要滥权者有足够多的耐心,不要创新,只管重复,就会对网络舆论形成考验。
【推荐理由】此文直率地道出当下社会需要网友的这种民意标签……在大量的关于这一题材的评论文章中,作者对民众内心的对金钱权势的伤痛与厌倦感把握得特别精准。为网络监督添一块砖,为公民意见搭一方平台,这是我们社会所急需的,甚至不需任何技术创新,只需要坚守与执著。
No.2“女许霆案”网媒制造
网易,5月13日,作者:王琳
“梁丽案”是如何从一个普通案件变成影响性诉讼呢?
为“梁丽案”带来全国性影响的,是广州媒体刊发的题为《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或被起诉》一文。以法律人的眼光,根据文章的描述很难将梁丽的行为 归入盗窃,因为从文章中看不到“秘密窃取”;也很难将梁丽的行为归入侵占,因为侵占以“拒不归还”为必备要件,而梁丽在警察过来后主动交出了纸箱。
但问题在于,新闻事实是已经被记者有所取舍的事实。梁丽如果要排除犯罪嫌疑,仍需要证明许多,但该案无论如何不足以成为一宗影响性诉讼。
是网络传播改变了“梁丽案”的命运。网络传播中刻意突出了“女工”,“捡”和“盗窃”或“无期”等对比强烈的关键词。这些具有挑动性和倾向性的标题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起到了吸引阅读的效果,并影响了部分网民的理性判断。
通常认为,网络媒体在议程设置上不同于传统媒体,它是一种“弱控制”的媒体,一部分传播权力由少数“把关者”的手中分散到了广大网民手中。多元化的 传播者、开放的传播渠道、复合式的传播形态弱化了传媒为公众设置议程的效果。但事实上,网络编辑的“把关者”身份仍然存在。网络的激烈竞争使得各大门户网 站在首页推荐的新闻上有越来越多的趋同,而表现各自特色的就在于对文章标题的更改。这种“标题党”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网民的看法。反过来,网民也是议 程设置者,网民通过其点击新闻页面和跟帖留言完成这种设置。各大门户网站均设有热点新闻排行和热点评论排行,这两个排行榜便是网民议程设置之后的产物。每 天的这两个榜单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网络编辑下一次对各种页面推荐的选择。
在平媒记者、网络编辑和网民的共同作用下,被贴上了“许霆案第二”的“梁丽案”于是在它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司法意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从个案到影响性诉讼的跨越。
【推荐理由】技术性的分析,缜密的逻辑脉络,这才是典型的论证。当然,也会有人不认同这样的技术分析,而宁可将“梁丽案”的发展演变的动力归结为其他的社会因素或是社会情绪,不过冷静地分析对于一个浮躁的社会往往是最需要的。
No.3消除行业收入差距10倍的“体制基因”
《新京报》,5月19日,作者:马光远
正常的收入差距应该呈现一个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从高到低的梯次结构。然而,我国的行业收入,不仅表现在收入差距的畸形拉大,更主要体现在差距过大的原因在于通过垄断等扭曲的政策因素上。
以2009年中国上市公司的薪酬为例。在所有的行业中,金融行业高管人均薪酬仍然是所有行业中最高的,其次是房地产业,而石油、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即使在计算薪酬的时候把福利等剔除在外,排名也依然靠前,收入远高于普通的竞争行业和农林牧渔业等。
从2005年以来央企的利润来源和构成分析,央企的利润基本上集中在石油、煤炭、电信等少数垄断行业。138家央企利润的70%以上是由十家左右的垄断企业创造的,但这些利润并没有上交国库进行二次分配,而是纯粹在垄断企业内部分配。
根据2008年的数据,石油、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的员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其收入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60%左右。
这些不完全数据足以说明,高企的垄断性收入已经成为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体制因素。因此,笔者建议,以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为契机,提升反垄断的国 家战略层级,下定决心打破垄断体制,消除阻碍改革的利益集团,让财富全民共享。而在此之前,对于垄断行业的收入可以采取过渡性的管制措施:一、将垄断行业 员工工资纳入事业单位而非企业竞争性工资机制;二、贯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垄断企业的股权收益和利润上缴国库,补充社保;三、对垄断企业的高管无需搞市 场化的激励机制,而应将其纳入公务员行列,改变非官非商的扭曲身份。
【推荐理由】行业收入差距过大,诟病已久。本文用数据说话,其结论无可辩驳。而最后提出的三个“过渡性措施”,立足“国情”,乃评论力求“建设性”的体现。专业人士写专业评论,或能超越常人所见,给人们以尽可能多的认知价值。
No.4“不违规”何以成了挡箭牌
《南方都市报》,5月19日,作者:鄢烈山
“不违规”的一出出的政商闹剧事件是如何上演的呢?一方面是,当下中国的法律和规定制定得还很不完善(比如官员问责的细则),甚至不少制度和规定本 身很不合理(比如,官员相当于或保留某级别的“括号待遇”);另一方面,则是官民的“法制意识”超强,而将道德良知范畴的追问视若虚无。
法制根本不可能用一一列举来规制所有的社会生活情境,所以政治必须有其原则和道德规范。
以道德而言,讲良知,讲问心无愧、不惭清议,敬畏“头上三尺有神明”,而不违法不违规只是一个做人的底线。就政治原则而言,“不违规”绝非一个搪塞 民意追问的充足理由。我们的领导干部是社会精英,对民众有领路和导向的道德示范作用;选拔和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一向讲的是“德才兼备”、优中选优。就像不 能说不杀人不放火就是模范公民一样,一句“不违规”岂能打发公众对复出官员的政治道德质疑?程序上“不违规”,也可能是“官官相护”的集体堕落呀。
政府原则和道德原则有时根本就是一码事。我们知道,海外许多行政长官的引咎辞职,根本就没有他们的直接责任,他们负的是政治道德责任。美国的官员财 产申报制度,1978年颁布时叫《政府行为道德法》,1989年修订为《道德改革法》。这也启发我们,道德与法是可以二位一体的,尤其在严格监督公职人员 方面。其实,“不违规”也就罢了,不惜违规枉法包庇腐败和犯罪分子又还少吗?四川宜宾奸淫幼女的卢副局长,仅以治安处罚就是一例。
【推荐理由】“法律制度”如何变成官员保住官位、待遇的坚强屏障的?本文对产生这种怪诞的逻辑做出了初步回答。当然,这是从作者所认识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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