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有关信息公开的“行为艺术”

快件送到石景山区政府,被退回了,理由是“没有具体的地址和人名”。送到北京市国资委,结果“查无此部门退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回答是,他们“是新成立的部门,所有的信息都不存在”。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周明太

一位律师向北京73个政府部门申请公开“如何花钱”,只得到两份完整答复,其它多个答复充满戏剧性——

2009年5月18日整整一天,北京律师杨慧文都在等从北京市政府部门发来的快件。

4月3日,杨慧文作了一次信息公开的“行为艺术”——向北京市73个政府部门申请公开“如何花钱”。65个部门告知他延期答复,其中有5个部门约定5月18日为最后期限。

中关村管委会的快件在下午1点送到了。到晚上7点他离开办公室,仍有4个部门没有任何消息。

在杨慧文的统计表中,73个部门只有北京市水务局、中关村管委会作了明确答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年多了,对这样的结果,杨慧文对南方周末记者称“不理想,有些无奈”。

有的答复很有戏剧性

4月3日,杨慧文等3名律师用了两天的时间,向北京市73个委、办、局发出了信息公开申请。73个单位囊括了北京市政府下属的所有政府部门。

杨慧文申请公开的有5项内容:公车使用、公款接待、公款出国财政支出具体情况;2008年财政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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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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