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1 22:12:11 来源:南方周末
深圳律师刘子龙在空闲时,会到深圳河北岸的红树林散散心,听听鸟叫。隔着约100米的河道望向南方,那是一大片湿地、滩涂,有几处鱼塘、农田。再举目远眺,可以看到一点小村落。再往南,便是香港的繁华区。
夹在深圳和香港城区之间的这片渺无人烟的处女地,约1平方公里,是落马洲河套地区,它原本与深圳土地连为一体,“U字形”嵌入香港,深圳河环绕着它。在1997年治理污染时,河道被拉直,河套地区于是变成了一座孤岛。
如果从空中俯瞰,它是一点绿色,但被灰白色的混凝土包围。北岸是高楼林立的深圳市区,沿着东西河道一条绿化带,是防止偷渡客的隔离带。
可能几年之后,这点绿色,也将会消失,代之以高科技、教育等行业为核心的繁华区,变成深圳、香港两个特区中间的“特区”。
而现在珠海横琴开发的法律难题刚刚迎刃而解,也将可能加快河套地区的开发步伐。

河套地区劳作的渔民 图/轩慧
治理污染治出“特区”
在深、港政府眼里,河套地区是两地进一步整合发展的天然载体,是深港成为世界大都市的试验田;在法律人的概念中,这是一国两制之下,两地合作的经典案例;而在一般市民看来,那是令人艳羡的绿地;年纪比较大的市民还会说,这是严防偷渡的无人区,是带有沧桑感的历史。
从诞生伊始,河套地区就夹杂着争议。
1997年,深港合作治理深圳河,“造”出河套地区,原属于深圳管辖的地区如今位于香港版图,处在香港的管辖范围内。治理完成之后,两地政府曾就河套地区的归属发生过争议。为此,1997年7月1日,国务院颁发第221号令,澄清权属问题:规定业权仍归深圳所有,而香港则拥有该区域的管理权。
由于地形特殊,它的开发早就摆上了两地商界、政界和学界的议事日程。1985年,香港工商界就有人建议港府在此设立“边境工业区”。此后,每隔一段时间,两地便有一套开发方案抛出,如“出口加工区”、“免税区”等。
2000年,香港行政会议成员郑耀棠提出了“特区中的特区”概念,隐约展示了河套地区的发展核心价值。2003年初,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表态,可设立边境贸易区,建成中国产品的展示中心。
2005年9月,深圳市主要领导访港,双方就河套地区的开发拟成立联合小组,研究开发的可行性。以往各自表述的开发方案开始整合,联合开发形成了正式共识。
也先发展高等教育
相比较珠海横琴岛,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叶海波认为,河套地区遇到的法律障碍会小很多。“深圳、香港强调整合,利用两地优势资源合作。不过业权与治权的分离会引起哪些法律问题,仍需研究。”
2007年,叶海波听到整体开发的消息时,正好在代理一宗公益官司,他和一些公益律师讨论时,发觉存在分歧。一些律师认为湿地不应该开发,要保护环境。他觉得开发只是时间问题:“两个特区对土地的需求特别大,如果能发挥这块土地的经济、文化效益,也是可以开发的。”
不过,有一次他登山远眺河套地区时,望到一大片翠绿的湿地和河流。他也颇为感慨:“保护起来也是不错的。”
相比叶海波,刘子龙却是开发的坚决反对者。“这一片湿地在深港之间,对两地气候非常重要,能够调节温度、保持湿度,如果没了,肯定会影响到两地的降雨。”
他觉得应当进行环保论证,否则失去了将追悔莫及。
于是,最近两年来,两地政府紧锣密鼓地组织听证。去年3月深圳规划局组织的听证会,市民李红光和一些环保人士参加了。她发言认为要保护环境,应另外划出一块土地合作开发。“二十多人发言,有四五人观点和我一样。”她回忆说,“观点一样的我们就猛鼓掌,有人提出要开发房地产,我们就嘘他。”
不过,整合开发已是官方的一致意见。在经过5个月收集建议后,深圳规划局在去年10月份公布了“落马洲河套地区未来土地用途公众咨询报告”,指出河套地区不适合发展工业、物流、居住、一般性的商务功能、会展、大型综合性医院等用途,而获得比较多赞成意见的,是高等教育、高新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行业。
今年4月,深圳规划局通报媒体,“落马洲河套地区邻近范围C区规划综合研究”正式启动全球招标,邀请国内外知名规划研究、工程咨询及环境影响研究等相关咨询机构参与。
这块绿地的开发正式进入了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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