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宣判:一人无期七人重刑

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袁荣会无期徒刑;以嫖宿幼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支洋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陈村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母明忠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冯勇、李守明、黄永亮、陈孟然各有期徒刑7年。

新华社报道,被告人袁荣会强迫卖淫、被告人冯支洋等7人嫖宿幼女一案,于7月24日依法进行公开宣判其中,袁荣会被判无期徒刑,冯支洋等7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4年、12年、10年和7年。

2008年8月15日,受害幼女范里(化名)与母亲到习水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报案称遭人强奸。公安部门很快侦破此案,将犯罪嫌疑人冯支洋、母明忠、陈村、冯勇、李守明、陈孟然、黄永亮等人抓捕归案,其中冯支洋、李守明、陈孟然、陈村、黄永亮为公职人员,母明忠为县人大代表。

不久,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袁荣会等8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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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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