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5 10:47:18 来源:infzm.com
4岁宝宝也能领取北京市租赁住房补贴?昨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媒体解释了为何会有这种情况,称是住房保障从解决这些特殊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给这些孩子们以救助的出发点考虑,把这些孩子作为申请人办理了手续。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廉租住房已备案结果公示》显示,序号为948的袁贞,身份证显示出生年月为2005年3月29日。除了袁贞之外,《廉租住房已备案结果公示》里的身份证号码还显示多人不足16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经过3天的紧张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4岁宝宝”是因其父去世,其母非本地城镇户口,因此只有孩子享受低保。
“的确都是一些特殊困难群体,我们也是从积极救助的出发点考虑的。”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核查,全市共发现70余名16岁以下未成年人享受城市低保,且作为申请人申请了廉租住房(包括有媒体指出的10名未成年人),其情况各有不同,但经审核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007年9月起实施的《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根据民法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申请人至少要年满 16周岁。
之所以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未成年人作为申请人这种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是因父母一方去世、服刑、失踪,其随另一方监护人生活,但监护人为外地户口或农业户口,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如“4岁宝宝”就属于这类情况;二是孤儿或父母双方入狱服刑,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三是父母双方为农业户口的,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四是身份证录入疏漏,经核对更正并非未成年人的。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未成年人均享受城市低保,均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属于弱势困难群体,其监护人在代理未成年人申请租赁补贴过程中,住房保障部门从解决这些特殊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给这些孩子们以救助的出发点考虑,把这些孩子作为申请人办理了手续,经审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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