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2009】诺贝尔文学奖的新女王赫塔·米勒
“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夏榆 发自北京 2009-10-14 16:44:01 来源:南方周末

“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米勒说,创作和卖鞋子不一样,要倾听内心的召唤,不能一味追逐时尚。她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召唤是,回到心灵受创的地方。

尽管10月8日赫塔·米勒(Herta Müler)“以诗歌的凝练和散文的直率描绘了被放逐者的景观”而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10月12日,在法兰克福书展开幕的前一天,今年的德国图书奖还是给了女作家和诗人凯瑟琳·施密特(Kathrin Schmidt)和她的《你不死》。在诺奖之前,米勒女士也已进入德国图书奖最后一轮角逐,但落选了。

德国批评界对米勒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反应是一开始都承认没有料到米勒会得奖,有的批评家甚至称,惊讶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但转眼间又说,米勒获奖是实至名归,理所应当。德语媒体的相关评论,谈政治内涵的多,谈艺术成就的少。最有趣的是德国“文学批评教皇”拉尼茨基的点评:“我不想谈那个赫塔·米勒。再见!”

德国政界自然更会把文学与政治挂钩。总理默克尔称米勒“缘于极权、压迫、恐惧的生活经历的伟大文学,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勇气”,而米勒的获奖正值柏林墙倒塌20年,默克尔说她高兴地看到,“米勒在德国找到了故乡”。

德国总统科勒说,“为了抗拒遗忘而写作,提醒人们认识到自由的价值。在东欧剧变二十年后的今天,米勒的获奖具有特殊的意义。”

从出生就是异乡人

“米勒身形娇小,神情坚毅。”曾经留学慕尼黑的学者胡蔚谈到她对米勒的印象,“我总觉得她身上透露出强烈的不安和焦虑,这在保尔·策兰,在卡夫卡身上都可以感觉到,他们都是出生于东欧德语地区的犹太人。而他们对于语言和文化的敏感把握,亦得益于这种漂泊无根的生存状态和人生体验。”

赫塔·米勒的文学世界离不开她出生的罗马尼亚南部德裔聚居地尼茨基多夫小镇。米勒认为自己是巴纳特人,从未在公开场合说过她是罗马尼亚人,或是德国人。巴纳特人是德国施瓦本人的后裔,18世纪南下殖民后定居于此,却始终使用德语,保留德国文化。德语中对罗马尼亚德语区人的正式称呼是“罗马尼亚德国人”。米勒生下来便是个异乡人。对于罗马尼亚人来说,米勒不是流亡德国的作家,她是回到了她的母国。而对于德国人来说,米勒是罗马尼亚人,尽管她已经在德国生活了超过20年,尽管她的母语是德语。

在那个她出生的小镇,她的家境殷实的祖父的财产在政权更迭后被充公,她的父亲曾在纳粹党卫军里服役,二战结束后的职业是货车司机。她母亲年轻时被苏军掳到苏联劳工营做苦役,而米勒本人从小就生活在歧视和恐怖之中。

在她看来,小小的故乡是一个抽象的国家。她多次说,她不喜欢“家园”这个词。但“家园”作为不可磨灭的经验一直伴随着她,伴随着她的作品。

在德国特里尔大学汉学系教师、著有《德国文学史》的刘慧儒眼里,米勒的生活世界里和作品里没有田园牧歌。在生她养她的大地上,她看到的只是沉重的苦难。“米勒自己没有被压垮,因为她找到了平衡的方式,这就是文学。”

米勒说过:“在东欧,对诗歌的热爱不是一个美丽的神话。它源自恐惧。”文学是在失去家园后用语言重建的家园,文学是实在的,在充满敌意和暴力的世界,它是“内心的支柱”。她甚至说:“我以为,诗在世界里,而不在语言里”。米勒在诗里找到了自己的家:她和诗人、作家瓦格纳结婚。在她偕丈夫和老母亲一道离开罗马尼亚前的将近20年间,米勒创作不断。

东欧许多国家都有德语区。几百年前,那里曾是日耳曼民族向东进行基督教化扩张的前沿。几个世纪以来,不同文化之间的撞击、冲突、磨合,使得那里的德裔对德意志文化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二十世纪许多重量级德语作家,如里尔克、卡夫卡、卡奈蒂、策兰都来自这些边缘地区。这些作家虽然风格迥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非常敏感细腻、对语言高度自觉。在人们不留意或者习以为常的事物中,他们往往能感知到生存的尴尬处境和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威胁,并诉诸独到的语言形式,把这些高清晰地呈现在读者面前。米勒也是这样。”刘慧儒说。

2009年7月,米勒在柏林的公寓里 Steffen Roth/图/F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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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又可 实习生 朱怡 网络编辑: 莫希

评论(已有20条)

看了刘慧儒老师的帖子《文化作坊离黑店还有多远》,感觉不是气愤,而是羞辱。正好又搜到作家兼本文记者的夏榆先生之前接受南都的一段采访:



南方都市报:你会怀疑自己吗,或者怀疑你的采访的价值?

  夏榆:我会怀疑自己。经常会。包括我的工作的价值。但是我也会确信,我觉得我是可以信靠的。
    ……如果记者没有高贵的心灵,没有伟大的情感,没有人道意识,技术再高也只是更无聊而已。就像媒体没有历史感,没有责任心,没有担当性,也只能是低廉的消费品。还有,记者也要警惕话语权的滥用,也要有所规约。当然不是来自上级宣传部门的规约,是来自我们作为人的道德感的规约



    这些话,句句针砭自己,规约力如此好的夏先生实有先见之明。那么,按照他的逻辑,即使其“搬挪腾移”的技术如此高明,也只是在做“无聊”的事而已,其文也只是“低廉的消费品”而已。

                                                            ——同报系一位后辈记者

南周关于这篇文章你得做一个交代

我也是刚看到刘慧儒老师的帖子才知道这篇报道的。想不到南周也会有如此记者!不光是夏榆先生需要给出一个解释,南周也需要对发生这样的事情进行反思!

按国际惯例,如果 原文 引用了别人的话却又没有标明出处的话,确实属于“抄袭”。
对刘老师我深表同情,对夏记者——无论他是出于缺乏专业常识或者存心不劳而获,我都感到惋惜。毕竟这是南方周末阿,夏记者的所为配不上这份报纸的名声

看了刘慧儒教授的帖子和南周的声明,一方面觉得此事之中有学术与新闻两种话语系统思维的相互误会,另一方面也觉得南周记者或者整个机构的自我职业要求还是不够高。
从刘慧儒教授的表达可以看出来他是做学术的思路,如果任何一个别人的句子不加引号放在论文中就是剽窃,在国外是要十分小心的。但新闻稿并不是论文,记者如果不自认为是个作者,本来就是一个媒介而已,搬运的正是采访对方的言论。但仔细地看,文尾对于米勒的直接引语并不是他的采访,而是来自刘的文章(从邮件中可得知),如果是学术文章就是绝对抄袭了,既使是新闻报道,即使是为了保持文章流畅,记者也不能够略去出处,假装自己得到的是一手资料,或者是从外媒“编译”的资料。设想一下,记者拿着这篇文章,都不好意思与采访对象对质吧?可能想着糊弄一下也没关系吧,谁没糊弄过呢。

从文化记者爱把自己做的采访做成书的风气来看,不知道记者夏榆在多大程度上认为自己是一个“作者”,但起码是对自己的“工作的价值”有要求的。不管他的价值指的是职业化的新闻操作给社会带来的价值,还是不让文化整个泯灭掉的人文价值,总之是把自己和新闻民工区别开了。既然这样了,他细节上的失误就更令人扼腕。
稿子很急,又追求深度,但这应该是记者自己要负的责任,用邮件采访这种办法来对付耗费智力的话题,将采访对象写成文章的文字直接挪用到新闻报道里,真的是取巧,难听点就是利用了
没有时间,拖一周不行吗?任何好看的稿子都有一个特点,记者自己真的采访了,讨论了,想了才写的。赶一个时效对南周有那么必要吗?(如果你说有我也没办法)
发稿之后,也不应拿“技术性操作”的词汇来应付一个新闻门外汉。就算是个教授,他也不熟悉新闻操作的手册。原本应该是自我约束的职业操作规范,这时候反到变成记者的职业特权用来搪塞采访对象了。如果说前面的“取巧”是逼急了,这就有点故意了,起码是在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吧。
再上一个层次,南周也发声明了,看不到任何对自己职业操作的实际反省。通篇都是以新闻专家的身份来启蒙这位刘教授与普通读者,再道几个可有可无的小歉。中国还没有新闻专业主义呢,但半吊子的南周专业主义却绝不落后地成为霸权了。就算有再多吹捧的读者也不会让南周进步一点点,反之,改掉这些灰色地带的操作手法倒是有希望让南周更好
有些煽情的价值\理念真的可以少说,活儿好就行。活儿不好,那就好好道个歉吧!


回头想想事情的来龙去脉,设计得可谓滴水不漏,令人眼界大开。所谓周一发稿,为的是让“受访者”熬夜打拼,他有充裕的时间慢慢收渔人之利。让你“避开媒体已经言说过的部分”,他就能独抒己见。你不是同意把“有叙事元素的”“植入综述”吗,他是守信用的呀,你的文字栽在他的地里,自然归他收割。至于“论述部分单独列出,作为您的受访回答”,那是版面排不下了,只好割爱。下来是善后:首先“遗憾”,接着“致谢”,又说赠阅报纸,还许诺“他日补偿”(补偿什么?),并祝你幸福(怎么个幸福法?)。可惜的是,这一切做得太圆满、太无懈可击了,不由得联想起黑店作业。

公器私用,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某些灰色地带,浑水摸鱼的规则,已由潜入明,见多不怪了。但在文化和舆论领域,玩的是白纸黑字的游戏,讲究的是清晰、透明,供大众看清事理,以形成共识。毕竟话语有着维系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春秋礼崩乐坏,孔子的“正名”让乱臣贼子惧;明清有“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之说,盖因语言和现实还是有一定的批判性距离,能坚守最后的一点正义,不至于天下大坏。我们应该庆幸,文字今天还承载着某种超越私利的价值,倘若文化界占据要津的人也开始像贪官一样去横敛或者像绿林大盗一样来剪径——那么社会清明,夫复何言?


诺贝尔文学奖的新女王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35846


过了两天,记者又来信了:



慧儒老师:您好

报纸出来了,专题的整体构造效果还好

鉴于新闻操作的特性,限于版面的容量,对您的采访未能完整呈现这是我的遗憾。我请编辑在报纸的版面上做说明:本文采访得到XX大学刘慧儒女士的资讯支持,特此致谢。

报纸我请办公室寄出。感谢和未尽的心意只有他日补偿了。

即颂

幸福!



看了信,我更糊涂了。不知我是男是女不打紧,怎么倒谢起我并没有提供过的“资讯支持”来了?如果他一开始就要求我给他提供匿名无偿的“咨讯支持”,则另当别论。而所谓“说明”,本期《南方周末》里没有,以后即使登出,读者谁去理会某个星期某版某稿的某事?我不明白,为什么不直接写采访某某,为己为人省去多少麻烦呢?至于“您的采访未能完整呈现”,我还以为只是删节呢,可人家删掉的是受访者的名字!真没想到,《南方周末》作为公共舆论的重镇,竟有这样一个“新闻操作特性”。





不久,又发来一信:



本报“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新闻专题,用的是新闻操作方式。(……)您的回答里,有叙事元素的,我作为对您的采访植入综述稿里;有论述部分单独列出,作为您受访的回答。特别说明,您以为如何?



我觉得这些技术性安排,记者编辑最内行,就答复说,请他“酌情安排”。妻子说,这样一来,记者就可以随意改动我的稿子了。我说,怎么编排是他的事,但稿子是我写的,前后次序挪移一下或作一些删节什么的,应该没有问题,反正文责自负,放在哪里还不是一样?周四出报了,我让国内家人留意一下《南方周末》,家人说,并没见对我的采访。这是怎么回事?

上网一查,一个眼熟的标题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赫塔•米勒:“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署名《南方周末》记者夏榆。全文不到4000字,连读两遍,也没找到我们书信往来中反复提及的“采访”或“受访”字眼。在未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无头无尾引了两小段我的话,约200字左右。可在记者署名的文章里,一字不易照抄我原文的却有1250字之多!我看到文中还引了北大日耳曼文学学者胡蔚女士的几句话,好奇心起,打电话去问。胡蔚说,记者夏榆也对她作了一个专访,为此她赶写了约五六千字,其中也是大段大段被他未加标识挪用了。

至此真相大白,我无话可说。遇到这种事,与当事人交涉,已没有意义,但全盘接受吧,又心有不甘。


果然附件里有11个问题。我去信问,最晚什么时候交稿。那边马上答复:



慧儒老师:好!

我就按剑梅她们那样称您吧。我周日做稿,周一发稿。

周日之前您给我就好。我们的版面是6000字的容量,但您可以充分地表达。

很高兴有这次合作。



既然这么急,我只得放下手边的工作,答应星期六晚上把稿子写好了发过去。我正在准备,记者又来信了:



诺贝尔文学奖专题,我们希望呈现出深度感/思想性/独立视角,以区别于最近可能出现的媒体信息狂潮。所以也需要您在表述时尽可能避开媒体已经言说过的部分。

深入解析这个作家和时代的关系,和家国的关系以及和文化的关系。

包括她的写作/思想和生活。

这些对您而言,当然是不需赘言的

我也就是多说一句。

   期待回卷。



虽是提要求,我读了还是很高兴,到底是《南方周末》,不随波逐流。花点精力写点心得也值。写到周六下半夜,只写出5000字左右,想想国内是上班时间了,便匆匆煞住,发了过去。反馈马上来了:



很高兴收到您的回覆,是我期待中的答案。谢谢您!

有一句话,我想做标题,就是穆勒说:“我是在书桌前,不是在鞋店里。” 她是在何时在何处说这个话的,语境是针对外界的批评和质疑么?

原文怎么写?再次感谢您的思考和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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