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7 09:36:48 来源:infzm.com
26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于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事件的二次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称,原南汇执法大队在10月14日执法过程当中确实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当天,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一社会人员将执法的时间、地点告诉“乘客”陈 雄杰。当晚8时,陈雄杰在浦江镇召泰路闸航路口扬招孙中界驾驶的车牌号为浙ADS595白色金杯车。该车搭载陈雄杰后驶至闸航路188号时,被执法人员检 查。执法人员为陈雄杰制作了笔录,作为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调查组还发现“乘客”陈雄杰对调查组的陈述存在虚假。
调查组在对孙中界访谈过程中,其否认还有其他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行为,但调查组在抽查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其他执法活动的案卷中发现了陈雄杰曾有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笔录。
浦东新区区长姜樑表示,10月20日有关部门发布的调查结果与事实有出入,“政府应该承认错误,应该表示道歉,光道歉还不行,必须承担责任,区政府、执法局都应该接受追究。”
孙中界:终于还了清白 要索赔
在听闻了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后,当事人孙中界表示满意,他当场落泪:“终于还了我一个清白!”
孙中界的哥哥孙中记也表示,这样的结果“很公正”,让他们“很开心”。同时,孙中记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就该事件对他们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前天,孙中界的律师郝劲松曾要求有关部门在上海、中央以及河南本地媒体上公开道歉。对于昨天公布的调查结果,郝劲松表示满意,至于索赔金额,将和当事人协商后再定。
闵行事件:法官登门要求撤诉
9月8日下午,张军驾驶皖Qxxxxx福特轿车载客在闵行区北松路1358号被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检查时查获。9月14日,张军到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受 调查、处理。同日,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9月28日,张军以该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为由,向闵行区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6日,上海市闵行区政府也就“9·8”张军事件对外宣布,经调查组查明,张军驾车载客一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责令下已撤销行政处罚行为。
当日下午,上海闵行区法院的法官来到张军所在公司,要求他撤诉。
据张军的代理律师郝劲松描述,当天下午,闵行区法院的某法官来到张军所在的外资企业,要求张军撤诉。因为是上班时间,为了不影响公司和同事,张军要求到公司外面谈,但该法官却坚持要在公司里谈,并冲张军大叫:“张军,你回来!”两人一度发生争执,幸好此时郝劲松赶到,制止了这起冲突。郝劲松表示,在与当事人商量后,他们决定:决不撤诉,一定要将官司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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