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案宣判 冒名者之父获刑2年

王峥嵘找到张某,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资料,随后请他人私自雕刻了一枚“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并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从而使其女儿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顺利进入贵州师范大学就读

中国法院网报道,10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王佳俊的父亲原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王峥嵘1962年10月出生,捕前系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干警,2007年2月12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因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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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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