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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病危教授被解聘事件追踪:
非全职聘用 校方不买医保

作者: 综合 2009-11-18 09:51:37 来源:infzm.com

近日,一则“武大著名教授张在元病危遭解聘”的求助信近日在网上疯狂转载,发信人披露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博士在两年前患上了神经元传导障碍,现已病危。但张在元被校方在患病期间解聘,校方现已停止支付医疗费。

事件引起多方关注,有网友认为武大此举是狡兔死,走狗烹。武大人事部则辩解称,武大2005年与张在元签订的合同已经明确约定薪酬中已包含医疗保险等费用,不享受校内教职工住房及公费医疗等福利,张在元应自行购买医疗保险来负担医疗费用。

张教授学生发帖:武大对功勋教授寡情薄义

“武汉大学今年竟然派员到病床前,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博士宣布:终止他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

帖子《武汉大学对待功勋教授果真寡情薄义》最先是发在一私人博客上,后来被不断转载至各大论坛。帖子称,武汉大学的著名教授,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博 士是该校建筑系创办人,但两年前得了神经元传导障碍,已经病危,然而武汉大学今年竟然派员到他的病床前,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博士宣布:终 止他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发帖人表示,他是不忍心看到中国知识分子的下场竟然如此之惨不忍睹,才发帖求助。帖子最后还留有实名及 联系方式。

发帖人戚非子向《广州日报》记者自称是张在元教授第一届学生。戚非子表示:“虽然他不是直接教我的,但偶尔回来上课或者讲话,经常能给我 们以鼓舞,我毕业后与张教授也有私人联系,他对我们学生也算是关怀备至。” 

戚非子称,张教授的遭遇是他从张教授夫人处听回来的,“我们得知这个情况后, 先是觉得学校实在不太人道,然后我们也私下组织了一些毕业的同学,给张教授捐款。”

张教授委托人:聘任日期被改动

“当时张教授只有老伴在身边……张教授当时就面色大变,老泪纵横。”张在元教授的亲戚兼委托人陈四平称,解聘一事发生在2009年4月30日。“当时张教授只有老伴在身边,学校方面派了人事、 组织、学院、校医院4个方面的人来过,当着面宣布与张教授解除合同。” 

陈四平还称,实际上当时聘任合同还没到期,“但学校为了尽快解除合同,居然擅自更改合同时间。”

陈四平给记者出具了一份盖有武大公章的“终止聘任合同证明书”,其上写着:“张在元,身份证号码××,于2005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受聘为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教授,并签订聘任合同,现合同到期,于2009年4月30日终止聘任关系。”

“他解聘的日期提前了4个月”,陈四平说,张在元的法定聘任四年的任期起止期限应从当时三方签字时间2005年9月1日起到2009年8月31日为止。

他随后又出具了一份武汉大学《聘任合同》。在这份有受聘人张在元签名的合同附件上显示,合同签字日期为2005年9月1日。

但就在这个合同正文中,有关聘任期限的时间则有明显的修改痕迹。《长江日报》记者看到,这份合同中原本显示为铅印字的2005年9月1日至 2009年8月31日,现在则在原数字上用手写修改了3个数字,其修改过来的数字为2005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数字修改处盖有“武汉大学 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公章。

陈四平说,张在元的聘用合同在张的办公室里没找到。这个被修改的合同复印件是后来找学校要到的。

陈四平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学校在聘任日期上动了一点小手脚,提前解聘是为了甩包袱。

 

武大人事部:张教授非全职聘用 不享受医疗福利

11月17日晚,武汉大学人事部负责人就张在元被解聘有关情况回答了中新网记者的问题。

根据该负责人所称,张在元老师为学校外聘的非全职教师。张在元老师曾于1984年—1988年在武大任教,此后离开学校。 2005年4月张在元老师被聘任为武大城市设计学院院长兼教授,聘期四年。学校在聘任张在元的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张在元老师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20天,学校为张在元提供每月1万元的劳酬,这1万元已经包含养老、医 疗、失业以及工伤等保险和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

当前部分国有单位职工三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待遇:一种是所谓的“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公费医疗;一种是聘用职工但在合同期内享受部分医疗费报销待遇;另一种是聘用职工但单位不为其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张在元的情况正是最后一种情况,养老、医疗等费用完全由个人支付,不享受在编高校教师的公费医疗福利,学校也不代其购买医疗保险,如果张在元未自行购买其他医疗保险,所有医疗费用将由自己承担。

对于陈四平所称学校涂改合同提前解聘张在元,该负责人说,张在元老师聘期已满,属合同自行终止、不再续聘。2005年4月25日,武汉大学聘任张在元老师为城市设计学院院长,聘期四年。今年4月,鉴于张在元老师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院长职责,且张在元本人及家属并未向学校提出续聘要求,聘任合同到期自行终止,学校在征得主治医生同意,其身体状况允许的前提下,当面将不再续聘的信息告知张在元老师。

负责人还表示,张在元在2006年被诊断出患有运动神经元受损疾病后,学校十分关心张在元老师病情,尽全力为其治疗提供帮助。尽管张在元老师聘期四年,实际只工作了不足一年,长期不能在岗工作,学校在聘期内仍按原合同约定发放其薪酬。

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张在元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考虑其实际困难,截至2009年10月,学校除补贴16.5万元用于治疗外,还垫付了医疗费用68.6余 万元。尽管张在元老师的聘任合同已到期,学校仍要求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在其家属未交付任何医疗费的情况下坚持治疗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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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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