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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会议:还要不要《京都议定书》?

作者: 综合 2009-12-09 10:06:10 来源:infzm.com

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包括其要素的绑定的法律协定

发展中国家:议定书继续有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12月8日,哥本哈根会议进入闭门磋商阶段。中国、发展中国家集团纷纷已经表明各自的立场,各方的分歧依然很大。其中一个焦点问题是,《京都议定书》还要不要?哥本哈根的产物会是《京都议定书》的替代物?还是《京都议定书》的延续?抑或是《京都议定书》的“同胞兄弟”?对此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面简称《公约》)执行秘书伊沃·德波尔表示,三种情况皆有可能。

在哥本哈根会议的许多会场,经常可见两个并列的会议室,一个门上标着KP(《京都议定书》),一个门上标着LCA(《公约》下的长期合作行 动),这是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典型的双轨制。一个就《京都议定书》指定减排目标的发达国家制定2012年之后第二承诺期的减排义务进行谈判和磋商,一 个则是就《公约》下广泛国家的合作行动进行谈判。

发达国家主张《京都议定书》与《公约》双轨合并,建立单轨制。7日,欧盟集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希望哥本哈根会议能在《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包括其要素的绑定的法律协定。其意是希望建立单轨制,通过达成一个新的协议,将两者合并,并能够将发 展中国家也纳入其中。

不过,单轨制的主张遭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反对。

在会议召开前夕,来自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与“七十七国集团”主席国苏丹的代表28日在北京发表声明,坚持《京都议定书》应继续有效,要求发达国家承担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

当地时间12月7日下午,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哥本哈根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坚持 要求实施双轨制,哥本哈根会议应按照公约、议定书及巴厘路线图“共同但有区别义务”的原则,分别对公约和议定书作出决定。“如果取消京都议定书进行并轨,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双轨制是发展中国家的根本要求。因此“是双轨制,还是两 轨合一,这是本次大会各方争论的焦点问题”。

各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也均表示《京都议定书》不可替代。“我们反对再搞一个具有法律约定的文书,将发达国家的义务和发展中国家的义务捆绑到一起,这违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苏丹代表明确表示。

“我们不会让步,不会忘记发达国家对气候造成的影响”,阿尔及尼亚代表非洲集团发言时称,公约不应受到破坏,《京都议定书》绝对不能终止,非洲集团要求举行透明的、公平的高级别会议。

链接: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英文: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或FCCC)是一个国际公约,于1992年9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由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制定 的。目的是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尽量延缓全球变暖效应。但没有对参加国规定具体要承担的义务,具体问题体现在以后的《京都议定书》中。

公约参加国有189个,有5个国家以观察员身份出席。公约将参加国分为三类:

1.工业化国家。这些国家答应要以1990年的排放量为基础进行削减。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如果不能完成削减任务,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指标。美国是唯一一个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工业化国家。

2.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

3.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

《京都议定书》

(英文: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 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1997年12月条约在日本京都通过,并于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 月15日间开放签字,共有84国签署,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个国家通过了该条约(超过全球排放量的 61%),引人注目的是美国没有签署该条约。

条约规定,它在“不少于55个参与国签署该条约并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附件I中规定国家在 1990年总排放量的55%后的第90天”开始生效,这两个条件中,“55个国家”在2002年5月23日当冰岛通过后首先达到,2004年12月18日 俄罗斯通过了该条约后达到了“55%”的条件,条约在90天后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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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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