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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修正案今日审议
城乡有望实现“同票同权”

作者: 综合 2010-03-08 12:51:24 来源:infzm.com

综合新华网报道,作为本届全国人大审议的第一部法律草案,选举法修正案草案3月8日将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该草案明确规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此举意味着我国选举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和完善,城乡人口选举有望实现同票同权。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4比1。

举法修正案草案则明确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 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草案还对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作了类似的规定。

此前,该草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此次修改最大的变化是“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此外,草案还在代表候选人如实申报个人情况、不允许两地担任代表职务、完善候选人向选民介绍、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确保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等方面,作出了修改。

选举法进行第5次修正

新中国首部选举法制定于1953年,当时的选举法规定,“各省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人口每八十万人选代表一人”;“中央直辖市和人口在五十万以上的省辖工业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人口每十万人选代表一人。”

同年,中国进行了历史上第一次普选。通过这次普选,全国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宪法。

“文革”结束后的1979年,我国对选举法进行了迄今最大的修订。明确了比例,县4:1,省5:1,全国为8:1

此后,为适应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变化,我国又四次修改选举法,并于1995年将全国和省、县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统一确定为4比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全国城市化率已达46%。另据统计,2008年中国城乡人口比例为46比54,城乡人口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次选举法的修改,就是为落实这一精神,完善选举制度,扩大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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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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