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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资吟

作者: 李杰 2010-06-14 15:18:29 来源:南方周末

更公平的做法应该是让发给低保户的补贴跟物价指数挂钩,这样一来,低保户的利益不会受损,蒜农和游资也能赚钱,我还可以为农民兄弟们做贡献,大家都开心。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一篇报道,5月底,国家数部委派出联合调研组,调查游资炒作农产品,造成“蒜你狠”、“豆你玩”的情况,治理农产品市场。炒家们一个个被调研组叫去问话,询问有关于“今年收了多少绿豆,还有多少存货”之类的问题。对于“炒豆”情节严重的,处以100万元以下罚款。于是乎,整治有了明显的效果,炒家们“现在都害怕了”,开始抛售囤货。绿豆的价格也有效地被腰斩了——批发价从9块降到5块。

看着这篇报道,我五味杂陈。

“今年收了多少绿豆,还有多少存货”应该算是商业机密了吧?

至于“处以100万元以下罚款”,我有些郁闷:做点生意,又不是在战争时的囤积居奇,发国难财,还要被巨额罚款?

当看到炒家们“害怕了”,我有点感伤:一个生意人,遭遇突然来访的代表国家机器的调研组,当然是会“害怕”。这些炒家是游资的代表,更是漂泊在外的游子,他们在家中的老母亲一定会担心着他们。

当看到绿豆价格被腰斩,我心痛了:炒家们的辛苦钱看来是赚不到了,还可能亏大本,种绿豆、大蒜的农民兄弟免不了要跟着遭殃了。

“蒜你狠”、“豆你玩”的出现,究竟是谁动了谁的奶酪?

首先看看消费者吧。就拿自己来说,我一年吃不了2斤绿豆、8头蒜。在超市买菜时从没注意过绿豆、大蒜的价格变了。即使一头蒜的价钱从1块变成2块,该吃还是要吃的,反正吃不了多少。

可能有人说,你是当老师的,有钱,这些蒜钱对你是无所谓,但对于低收入者,是大大地增加负担了。这个我同意。但这不等于说国家就应该去打击游资的这种市场行为。通过打击游资来压低大蒜的市场价,只会让我这种愿意给蒜农们付高价钱的人搭便车了,可以以低价买蒜,这无形中是对我的补贴,好像不太公平。况且,如果我每年在大蒜上多花几块钱,蒜农们能更富有,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更公平的做法应该是让发给低保户的补贴跟物价指数挂钩,物价指数高了,给低保户发的钱就应该增加。这样一来,低保户的利益不会受损,蒜农和游资也能赚钱,我还可以为农民兄弟们做贡献,大家都开心。

可能有人说,给低保户发钱对财政有影响。我觉得,可是国家还有四万亿投资呢。四万亿投资投给谁都有不公平的因素,但要是拨一部分给低保户,这是最体现社会公正的做法了吧。况且,低保户的消费倾向是最高的,发出去的钱一定会促进内需,给经济增长带来乘数效应。

再来看看“蒜你狠”、“豆你玩”对生产者的影响吧。

如何提高农民收入的问题一直是中央的大课题。蒜价、豆价和其他农产品价格的上涨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这对我们的农民兄弟们是大好事啊。农民们手中的大蒜就好像是原始股,好不容易等到游资来炒作大蒜概念,股价暴涨,这是他们千年等一回的事情啊。

可能有人说,在价格暴涨时,农民手中已经没有现货了,因为炒家们早都以低价把货给预订了,实惠没落到农民身上。要知道,农民兄弟虽然很淳朴,但不是傻子。第一季的大蒜可能以低价订出去了,第二季的大蒜可得提高收购价格了吧。再说了,大蒜一早就被预订了,农民们不用愁销路,农民此时种植的不是大蒜,也不是寂寞,是期货了。这部分农民即使没有原始股,但他们有期货了,这也不错。

可能有人会说,大蒜暴涨之后,农民会大规模地增加产出,游资会撤出,导致蒜价暴跌,农民兄弟们就欲哭无泪了,所以国家要在暴涨时调控。我认为,前面的逻辑都是对的,只是“所以”部分不对。本来市场就是有涨有跌,市场价格本来就是配置资源的最好方式,不应该扭曲价格。而且,国家如果要防止暴跌给农民们的伤害的话,就要努力地搜集、公布市场信息,让大家知道,目前市场上已经有多少大蒜,哪些地方在增加大蒜产能等等。让市场的主体们有充分的信息,就可以帮助他们做出更好的决定。国家不应该剥夺市场主体为自己做决定的机会。

最后来看看命运多舛的游资们吧。我在之前的文章有提到过,民资被国家调控得到处跑,跑成游资了。广东省物价局有公布此次调控的案例:深圳某公司从云南收购大蒜到深圳销售,湿蒜收购价为1.25元/公斤至1.45元/公斤,零售价按等级价格在2.5元/公斤至3元/公斤,进销差率高达70%以上。我不由感慨,游资赚钱真是不容易:70%的差价要包括运费、仓储费、损耗、人员工资等等,真正到手的钱好像真是不多。

即使是70%的销售利润,对于那些垄断企业们,也是小巫见大巫了吧。如果国家要是花大力气去下调油价、电信资费、银行数钱费等等,这就大快人心了,我举双手双脚赞成。要是能打破这些国企的垄断,让民资参与其中,提高竞争,改善服务,我就斋戒三日、沐浴七天,为天下民众祈福了。

为了保护低收入人群,国家调控农产品价格,费时又费力。其实还有更简单有效的调控办法,就是下调垄断品的价格。

最后,还有一件不得不提的事。上述报道还提及,有学者建议,为了从根本上防范游资炒作生活必需品,政府应在法律层面,对相关产品炒作行为加以界定,包括制定资金的大小、进销差率的比例、囤积货物的总量等标准。

我无意冒犯他人,但是,这位学长,您还真不把政府的人力物力当回事了——连资金大小、利润率、仓储量都要立法,还要市场干嘛?看来,重回计划经济时代的路从来没有堵上。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外汇储备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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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余力 助理编辑 温翠玲 网络编辑: 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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