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 “诬告”书记案调查

佛山市高明区常务副区长梁瑞强网络发帖,以罕见方式“诬告”现任区委书记

佛山市高明区常务副区长梁瑞强网络发帖,以罕见方式“诬告”现任区委书记

梁伟雄被警方拘留的那一天,是2009年10月2日,中秋节的前一天。警方给出的理由是“涉嫌诽谤”。梁为广东佛山市高明区的一名女商人,38岁。

两天后,与她相熟的该区沧江中学教师林建波,也被警方拘留,理由同为“涉嫌诽谤”。

又过3日,该区常务副区长梁瑞强,被佛山市纪委喊去“谈话”。两个星期后被拘,理由是:涉嫌诽谤。

2010年6月21日,在佛山市检察院一次例行记者会上,敏感的媒体注意到,梁瑞强的名字,出现在“涉嫌诬告、陷害”的名单上。

随后,梁伟雄、林建波、梁瑞强3人遭到逮捕的原因浮出水面——“诬告、陷害”现任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

网络言论如何判断,是个难题

举报信

梁瑞强和马亮照的共事始于2007年。

那一年,已经在高明当了3年区长的马亮照被扶正,成为区委书记。而梁瑞强从佛山市顺德区纪委书记的位置上调任高明,成为常委、常务副区长。

2009年3月中旬,马亮照“委托佛山市审计局审查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恒达公司)的账目”。恒达公司,正是梁瑞强分管的工作之一。

资料显示,恒达公司是2008年由高明区交通局下属的6家公司合并而成,肩负着高明地方交通设施的投融资、建设管理、收费与返还等职能。

梁瑞强感到不快——他“认为马亮照此举是针对自己,加上在日常工作中所累积起来的矛盾,遂生出报复陷害马亮照的念头”(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语)。

于是,梁瑞强将此想法告知私交甚好的朋友梁伟雄,要求其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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