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 滥用私权与滥用公权都应受到制止

今年初,在法律界为他祝寿时,他说:“严格说来,改革30年我实际上做了一个我分内的事情,就是为私权而呼吁。”

江平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姜晓明/图)

江平的家位于北京南五环,从市中心打的过去,要近百元。10年前,已入古稀之年的他,在此偏僻一角置业,就是想尽可能不受打扰,“地远心自偏”,不料效果不彰,登门拜访者仍络绎不绝,这位“法律界的良心”、“我们时代的法学导师”,无论身处何地,总会有人惦记。

今年正赶上他八十寿辰,造访者较往年更多,其中的主体,是他或长或少、分布在各行各业的学生。在中国政法大学一届又一届学生心目中,江平是“永远的校长”,虽然时至今日,他不做校长已有20年。江平不仅仅属于政法大学,也不仅仅属于法学界,许多场合,只要江平到场,众人都会起立鼓掌。“江老师拥有超出法律之外的影响力。”原《中国律师》杂志主编刘桂明说。

“20世纪是民族主义的时代,现在我们更应该讲民主主义。”

“共和国的60年,前30年就是从法律实用主义到法律虚无主义,后30年是从法律经验主义到法律理念主义。就是说,我们国家经历了四个法律时期:法律实用主义、法律虚无主义、法律经验主义,现在走向法律理念主义。”

“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最根本的问题。”

“过去的30年,讲的发展是硬道理。未来的30年,人权是更硬的道理。”

江平的演说感染过无数人,其中不乏广泛传播的警句。

今年初,在法律界为他祝寿时,他说:“严格说来,改革30年我实际上做了一个我分内的事情,就是为私权而呼吁。因为我选择了民法、选择了私权,就是因为在中国私权的保护太薄弱了,或者说中国的私权在强大的公权面前,始终是处于弱势。这个私权可能是包括私人企业的权利,可能包括私人财产的权利,也可能是包括更广义的私权。”

私权在公权前的卑微,江平自己就是活生生的例子。1956年,26岁的江平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毕业回国,正赶上反右前的“引蛇出洞”,他与北京政法学院的一些青年教师写了关于整风的五点建议,结果被打成右派。命运弄人,因为学业优秀,他实际上是提前了一年回国,可谓“抢来一顶右派帽子”。

噩梦接踵而至。新婚妻子不堪政治压力与他离婚。“原来的妻子刚刚入党,还是预备党员,组织上有这个压力,要转正,就要看你组织上是否划清界限,这是很残忍的选择。我从人民变成了敌人,今天可能无法想象,但如果处在一个非常重视意识形态、非常重视政治纯洁性的时代,那是一种泰山压顶的压力。”江平说,“所以现在我对那些处在那种情况下家庭还没有破裂,对坚持的那一方,是很钦佩的,因为她终究感情战胜了政治因素。”

1958年,江平下放北京市郊劳动,一条腿又被火车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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