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棱一房主阻强拆严重烧伤 官员称不知物权法

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

近日,一名绥化市绥棱县居民在政府部门强拆自己的房屋时,和前来强拆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身体大面积被火烧伤。事发后,该县拆迁办主任对记者说:“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

 “就是自焚,得把你家房子拆了!”

在哈市第五医院烧伤科的病床上,记者见到了伤者潘立国。由于半侧脸颊、下颚、胸前、双腿等部位均被烧伤,躺在病床上的潘立国十分虚弱。但是讲起政府 部门强拆和自己被烧伤一事,他还是表现得十分激动,“这栋两层的房子是我在2005年的时候购买的,上下两层都有独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一共146.9平 方米,由于该地处于绥棱的繁华地区,我就在二楼开了食杂店,同时还出售冰激凌,所以在2005年末的时候,我花14万元将一楼加装了氟利昂制冷设备并改建 成了冷库。当时改建的时候我咨询了环保局,对方说不需要相关审批,其他从事此行业的人也告诉我小面积并且用氟利昂制冷的冷库不需要安监等部门的审批手续, 此后一直没什么事,直到2010年元旦前后。”

潘立国告诉记者,在没有任何人提前通知他和现场评估的情况下,自家墙上突然贴上了拆迁公告,同时公告上已经将他的房屋进行了作价,总共15万元,而 路对面的楼房门市已是3500元一平米。由于作价太低,他和周围的居民都没有接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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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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