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汉”杀人的艰难免刑

广东潮州中级法院在审理杀人重案时,察觉出凶手的精神病迹象,进行精神病鉴定,最终依法作出免刑判决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蓝倪

编者按:这是一个全国罕见的案例。广东潮州中级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杀人重案时,察觉出凶手的精神病迹象,并主动提出进行精神病鉴定,最终依法作出免刑判决。

在“从重从快”的旧习惯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社会压力下,法院能作出这样的判决,是法律理性精神的胜利,更彰显了中国司法在人权保障上的进步。

杀人者刘宝和因精神病免除刑责。 一位参与办案的法官认为:如果不是警方将刘宝和反复不一的杀人动机如实记录,如果不是因为办案法官在阅卷时发现疑点,如果不是刘宝和与受害者许志明在案发前确无冤仇,那么刘宝和很可能是死路一条。

潮州法院有关人士强调,能作出这一坚守法律理性的判决,是公检法三家共同促成的结果。

7月底,广东潮州市饶平县浮滨中学老师许志明收到那份不愿面对的判决书:杀死其女、重伤其妻的“凶手”刘宝和,因属精神病人肇祸,被判不负刑事责任。

许志明并不知道,这是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十年来第一起精神病人杀人被判“无罪”的案件,在广东乃至全国,这样的判例也极其罕见。这一判决背后,是中国司法系统在“少杀慎杀”与“杀人偿命”两种不同司法理念的博弈,前者最终胜利,但过程却极其艰难。

广东省中山市精神病院里一位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人。(特别注明:该图片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精神病人肇祸不应处以刑罚,但应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这才有利于保障精神病人权利,解决精神病人施暴的问题。 (南方周末记者 翁洹/图)

山村血案

让村民大感意外的是,砍人的男子竟是许家的后邻刘宝和。他极少与人发生冲突,不知为何有如此疯狂举动。

对于判决结果,许志明早有心理准备——此前的两次精神鉴定皆认为刘宝和案发时精神病发作,不负刑事责任。不过许志明却心绪难平,女儿死于非命,妻子身受重伤,这场飞来横祸几乎让他失去了一切。

与此同时,刘宝和的家人也面临绝境,刘本人家贫如洗,仅有一个六岁的女儿,面对法院判决的18万元赔偿款,刘家根本无力支付。

这起离奇的杀人案,将两个家庭均推向了深渊。

上社村是潮州市饶平县最偏远的村庄之一,距离县城超过40公里。村庄四面环山,有四五百户人家,均以种茶为生。村民们敦厚质朴,热情好客,历史上鲜有刑案发生。然而,2009年春节,一起杀人大案打破了山村多年的平静。

这一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一,晚上七时左右,村民许静正和小女儿许小乐一起看电视,儿子许小齐在浴室洗澡。许家一家五口人,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在外工作没有回家,小女儿刚上大学,寒假回来与家人团聚。男主人许志明是中学教师,当天因为去15公里外的学校开会,没有回家。

灾难在没有任何预兆下发生。许家的玻璃突然被人敲碎,许静打算到外面看个究竟,刚一开大门,一个男子手持菜刀向她砍来,许静转身逃回客厅,男子追进屋去,将其砍倒。见许静的女儿许小乐吓得大叫,男子又挥刀向其猛砍。

许小乐倒下后,凶手并没罢休,又冲向刚从浴室中出来的许小齐,后者逃回浴室,将门关上,凶手连砍带踢,将门弄开……正在双方搏斗之际,邻居们闻讯后赶来,将男子制服。

后经法医检验,许静身受重伤,许小乐则当场死亡。许小齐则因躲进浴室,仅受轻伤。

让村民大感意外的是,砍人的男子竟是许家的后邻刘宝和。刘宝和平常性格内向,沉默寡言,虽然被认为好吃懒做,不务正业,但平时性情温和,极少与人发生冲突。

刘宝和同母异父的弟弟许宝细更是无法理解。据他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那天他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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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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