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密”出笼记

国家秘密”由谁定、怎么定?日前上海的一起行政官司表明,这很简单,政府某个部门开个会、敲个章就可以了。

责任编辑:李梁 傅剑锋 助理编辑 温翠玲

正常情况下,国家涉密文件的秘密性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文件保密期限满就会自行解密。

但在上海市卫生局,一份曾四处传播的文件,在发出6年后摇身一变,成为“国家机密”。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份“机密”文件竟然可以在法院档案室查阅——

“国家秘密”由谁定、怎么定?日前上海的一起行政官司表明,这很简单,政府某个部门开个会、敲个章就可以了。甚至之前没有密级的文件,也可以随时成为“秘密”文件。

我说它是机密,那就是机密的 (梁伟驰/图)

神秘的129号文件

11月11日,上海市著名的打假医生陈晓兰,把上海市卫生局告上了法庭。双方较量的焦点,是一份神秘的文件——沪卫医政[2004]129号文件(以下简称“129号文”)。

今年3月,陈晓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上海市卫生局申请公开这份文件,结果被卫生局拒绝,理由是该文是保密文件。

129号文,究竟是一份什么文件呢?

这一文件发布日期是2004年7月。当时,被媒体形容为“打假医生”的陈晓兰尚不出名。她写了一篇反映上海部分医院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文章,被网友发到网上。

上海市主要领导在内参上看到该文,批示要求上海市卫生局予以查核。为答复领导批示,上海市卫生局发了一个129号文,向上海市政府报告“调查结果”。这份文件指出,陈晓兰的文章内容不实,并直称陈晓兰“扭曲事实真相”、“混淆视听”,并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训诫”。该文件共印发15份。

据陈晓兰回忆,在向市政府报告之前,上海市卫生局并没有向其本人核实有关情况。事实上,网文中提到的“光量子”早在2001年被上海市药监局查实停用,相关企业也受到处罚。

陈晓兰当时并不知道129号文的存在。一直到2004年底,她再次去北京向有关部门继续反映问题时,一位官员将这份文件拿给她看。

原来,上海市卫生局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王茜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