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中院称将再审偷逃368万过路费案

河南农民时建锋因在8个月内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368万余元获刑无期,引发各界关注。平顶山市中级法院1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案件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河南省禹州市农民时建锋因在8个月内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368万余元,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这起案件近日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不少人对量刑定罪及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提出疑问。

1月14日凌晨,平顶山市中院以出现“新的证据”为由,对该案启动再审。

平顶山市中院网消息,引起媒体关注和热议后,该院组织人员对该案进行了复查,并于1月13日讯问了时建锋。在讯问过程中,时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据此,平顶山中院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决定对该案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13日,时建锋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只是“替罪羊”,是替弟弟顶罪来的。但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从证据材料和相互印证的口供来看,该案实为时建锋主导的。

时建锋称,“高速路上超重的车都是假军牌车,跑车的都知道这个是假的,不超载、不逃费赚不到钱。 ”

他还表示,自己不上诉,是因为自己无儿无女,没有后顾之忧。

此前,1月12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曾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此案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被告服判 即将服刑

据法院介绍,被告人时建锋现年43岁,汉族,小学文化。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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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方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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