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检和电“剪”——专访香港影视处

引进1988年“电影检查条例”的目的,是让成年人有机会观看更多成人世界现实一面的电影,同时也保护儿童和青年观众不看到某些不适宜他们观看的电影。

责任编辑:袁蕾 陈军吉 实习生 蒋潇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简称“影视处”)是监管广播及娱乐事务的机构,香港电影分级制就是由影视处负责执行。影视处规定,凡拟公映的影片,必须事先得到电影检查监督,即影视处处长批准。影片会根据电影三级制评级或获豁免评级(例如教育、文化、宗教、宣传性质的影片)。

影视处设有电影检查审核委员会,电影检查员就影片级别所作的决定,可交由电影检查审核委员会复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九名非公职人员和一名当然委员;后者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担任。

2011年4月21日,影视处发言人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电子邮件采访。

南方周末:影视处是否根据1988年 “电影检查条例草案”成立?没有分级制之前,香港是否有电影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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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方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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