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两语】群众公议,让执法更透明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社会上常闻对此规定的争议,如:执行法规“出手”是否太重,自由裁量权如何掌握,会不会存在“人情罚单”等。

责任编辑:蔡军剑 实习生 赵振江

合肥市运管机构近日在对一起黑头车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作出行政处罚前,邀请了5名群众公议员,尝试行政处罚群众公议。结果是,原拟作出5万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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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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