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评】岂能拦着“我为祖国测空气”

民间自测和信息分享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本就不属于环境监测立法的管辖范围,并非所有的公民行为都需要行政机关“管起来”。

责任编辑:何海宁 朱红军 实习生 赵振江

民间自测和信息分享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本就不属于环境监测立法的管辖范围,并非所有的公民行为都需要行政机关“管起来”。

尽管北京的灰霾已经暂时散去,但民众由是激发的“我为祖国测空气”的自测呼声和行动,仍在持续高涨。

而一份三年前由环保部起草,但至今尚未颁行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却让这类自测行为的合法性产生悬疑。2011年12月19日,21家国内环保NGO公开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和环保部,吁请明确该条例(征求意见稿)的适用范围,修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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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方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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