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将开放台居民申设个体户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12月2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2012年1月1日起,大陆将开放台湾居民在部分省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首批开放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湖北、四川、重庆9省市,开放的行业为餐饮及零售业。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12月2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2012年1月1日起,大陆将开放台湾居民在部分省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他表示,首批开放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湖北、四川、重庆9省市,开放的行业为餐饮及零售业。

杨毅说,此举是我们为台湾同胞谋利益、办实事的又一重要举措,将为台湾广大同胞尤其是年轻人创业、发展提供重要机遇。我们欢迎台湾居民来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有关部门将为他们认真做好服务。具体登记办法将由国家工商总局另行公布。

杨毅还在应询有关两岸产业合作及台商融资问题时表示,为进一步帮扶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广东、福建、辽宁、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近期陆续出台新政策,一是加强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支持。如浙江省提出对台资企业与省内企业一视同仁,同等享受科技扶持政策等;上海市支持台资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符合条件或取得相应资格的台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或给予扶持。

二是加大对台资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大陆各省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台资企业的专项授信力度,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拓宽台资企业融资担保渠道,积极推进台资企业融资体系建设,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三是支持台资企业科技创新合作。鼓励台湾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支持台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和地方的科研项目。

四是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包括提供扶持资金、加强引导等。

杨毅说,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为大陆台资企业服务,确保他们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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