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理事会的渐变

曾经,中国高校理事会只能提意见和建议,没有决策权,行动主要是为学校募款。但继2011年南科大确立理事会为决策机构后,近日挂牌成立的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也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该校人士强调,这仅是学院层面的尝试与创新。

3月29日下午,被称为“金融界黄埔军校”的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并入清华大学,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正式挂牌,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担任院长兼理事长。该学院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将是学院的决策机构。

大学成立理事会,负责学校办学重大战略决策,包括遴选校长等,这是欧美国家中现代大学普遍采取的一种治理机构。

不过,根据教育部的公开表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校的根本制度。如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与此是否冲突?

人民日报》 报道,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与吴晓灵都强调,“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学院层面的尝试与创新。理事会作为学院的最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制定学院的重大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目标,审议和批准学院发展规划,指导制定学院财务规划。

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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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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