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15部门发布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近日,教育部等部门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求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有专家认为这会增加校长的心理负担,改善营养午餐质量需要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负其责。

6月14日,教育部发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配套文件,要求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包括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有专家认为这会增加校长的心理负担,改善营养午餐质量需要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负其责,共同把关。

教育部在《营养改善计划配套文件系列答问》中表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广,牵涉环节多。试点地区多为贫困、民族、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管理水平相对较低,行政能力相对较弱。试点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加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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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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