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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为何保护不了黑砖窑童工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赵小剑 发自北京 2007-12-13 12:36:00 来源:

再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董保华

  南方周末:我们发现,包括保姆在内的诸多群体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
  董保华:一部法要想“广覆盖”,就必须是“低标准”。如果解雇保护标准非常高,它一定是没有办法广覆盖的。高标准会使许多企业都处于违法状态,而法一个基本特点是“法不责众”——你只盯着华为、LG这样的大公司,就像是河水漫上大山,看到的只会是山顶部分。但是山尖上的大企业都做不好,水底下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能做好吗?
  比如个体工商户,就一定不会执行这部法律。他们只雇三五个人,还要与劳动者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工比离婚还困难,还要书面合同,搞工会——这可能吗?而且由于个体户往往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捆绑在一起,很难分清楚,所以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如果真被劳动部门按《劳动合同法》追查起来并严格执法的话,结果可能会倾家荡产。
  这是立法的基本定位出了问题。要么你不去执行这部法,法律秩序被破坏;如果执行,经济秩序被破坏。
  南方周末: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节奏是在2007年6月“黑砖窑”事件后加速的。立法者多次强调立法主旨在于保护劳动者,你认为这部法律体现了这个主旨了吗?
  董保华:没有。劳动者可分成四层,第一层是总经理级别,“金领”;第二层是专业人士和较高层次的员工,是“白领”;第三层是制造业、服务业工人,是“蓝领”,第四层无业或半就业的劳动者,可称之“无领”。
  最需要保护的人是谁?蓝领和无领。可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没有被劳动合同法覆盖,怎么受保护?“黑砖窑”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劳动合同法》对非法用工的规定只有一条,且语焉不详。
  这部法的另一个特征是凝固化。按照该法的政策,企业要么给我铁饭碗,要么不给饭碗。而底层员工要的是饭碗,企业也愿意给。但此法一出,最后企业在给你铁铁碗和不给饭碗之间往往会选择后者。为什么?因为企业承担不起那么多铁饭碗。
  企业缩减用工后,剩下的人就会推给国家。国家只能为这些劳动者购买许多吃不饱、饿不死的工作机会。等于把国家应承担的保障责任交给企业来承担,而把促进就业的责任就给了国家。这不又退回计划经济时代了吗?
  南方周末:你经常强调“广覆盖”,它应该如何实现?
  董保华:广覆盖可以逐步扩大范围。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非法用工主体都应该被覆盖进来。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标准化劳动关系”,我认为还应该搞一套非标准化劳动关系,为灵活用工等方式找到适用范围。
  有没有经过工商或民政注册,是不是应该成为“用人单位”的标准呢?黑砖窑、小煤窑、拖欠农民工的包工头都没有注册过。现在就应该解决这个问题,把他们纳入调整范围。
  还有,自由职业者能不能纳入调整范围?在我们国家还有下岗、内退、反聘、停薪留职等等很多很多劳动关系,都不能纳入?
  不要认为打击了资方就保护了劳方,特别是抑制了资方并不等于保护了中下层劳动者。
这样搞下去,很可能是签得到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高人一等,签不到的低人一等,我们又重回计划经济时代的等级社会。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水漫金山”的底部。华为的事情很典型,劳动部门介入了,全国总工会介入了,但是大家不要忘了——华为没有违法。华为给老职工每个人15到20万的补偿,再重新竞聘上岗,多好的条件。但是底下有多少违法现象,谁会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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