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英时与中大改制风波

余英时1973年到香港中文大学担任新亚书院院长时,正赶上中文大学改制,被任命为改制工作组主席。而反对改制最力的,就是余英时出身的新亚书院内以唐君毅为代表的一帮元老。余英时夹在中间,首当其冲,改制过后,黯然返美。

责任编辑:刘小磊

余英时。 (南方周末资料图)

余英时1973年到香港中文大学担任新亚书院院长时,正赶上中文大学改制,被任命为改制工作组主席。反对改制者,认为改制有违约定;赞成改制者,认为改制有利于大学的发展。而反对改制最力的,就是余英时出身的新亚书院内以唐君毅为代表的一帮元老。余英时夹在中间,首当其冲,改制过后,黯然返美。

中大改制的缘起

香港中文大学,系由三所成员书院在1963年合并而成,即崇基学院、新亚书院及联合书院,这三家书院先于大学而成立,合并时,与港英政府约定维持教学、行政独立,各有自己的校董会,等于实行“联邦制”,大学中央只管颁授学位。

所谓中大改制,就是把原来联邦制的三个书院改为单一制的大学。

改制的动因是多方面的。起初三校联合,就蕴含着诸多矛盾。中大成立以后,权力的集中不可避免,但每院校都有其独特的传统和影响力,各校的传统不可以马上抹去,所以这种变动是缓慢的变动,但很多地方同时反映出这种传统的内在矛盾,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校四院”的矛盾。

所谓“一校四院”,是指三个书院之外,大学本部恰似一所独立的院校,这是因为在削弱各院校的独立性过程中,大学本部不能不培植自己的力量,使三个书院的独立性和权力相对地降低,中大本部首先通过制定考试制度及条例拿到学位颁授权,其次收回各学院的一些学科直接由校本部管理,使得三个联合书院剩下的仅有社会和人文学科的科系;随后是财物的控制,中大本部在条例中规定校董会将处理不属于各学院的本部财产,同时对各院资财的扩张提出限制,由此中大开始希望彻底打破原有的联邦制,走上完全统一的途径。

1975年11月,香港总督以香港中文大学校监的名义,宣布任命由校外人士组成的“香港中文大学调查委员会”,研究香港中文大学及其成员书院的组织应否有所改变,曾促成中大成立的英人富尔敦出任该委员会主席,并在次年5月发表《富尔敦报告书》,将改制再次推到风口浪尖,该报告书建议对中文大学及其成员书院的组织及条例进行重大改革,同时建议香港中文大学应对教学与发展方等方面负起责任,并加强高级教务人员参与治校。

在此报告的建议下,香港中文大学新条例与规程于1976年12月进入立法程序,并将改制报告书为主要内容变为行政局行文的“中文大学法案”公布于宪报,该报告公布后,立即引起中大部分师生的猛烈抨击,改制的浪潮激荡,至此已经达到顶端。

新亚书院反对改制最烈

新亚书院的一些老人对于改制非常反对,校董吴俊升态度最为激烈,在一次联席例会所作的演讲中,吴俊升称改制法案将大学与各基础学院的条例和规程完全废止,代之以新的中大法案,而法案事先未经大学与各基础学院研讨而递行拟订,程序上和英国尊重大学自治的传统不合。

吴俊升进而指出,中大法案将中大和各基础学院的旧条例与规程一律加以撤销,而将基础学院的财产主权和人员用法律条文加以移转,未给当事的法团事前辩诉的机会,这种法案如经通过,乃是将立法权行使到极端,中大法案成立的程度,乃是一个危险的先例。

诸如此类的评论,当时密密麻麻,据不完全统计有十多万字的相关报道,各派人物也是意见不一。

也有人表示积极支持改制。当时出席立法院修改中大改制法案的胡鸿烈议员,发表评论说:“该法案使各成员书院在大学的未来发展中扮演一个富有意义的角色。”当时连牧师班佐时也认为根据该法案,成员书院校董会将有足够权力去保存其个别的优点,而每间书院亦可保其特色而不致遭大学中央行政当局破坏。

但是新亚的创校者依然不依不饶,李祖法、钱穆、吴俊升、唐君毅、徐季良、沈亦珍、刘汉栋、郭正达、任国荣等九位校董联名在各报章发表辞职声明,认为香港中文大学在1963年成立时用联合制,立法局通过中文大学法案,行政当局未按规定及承诺先征同意,即进行草拟法案提送立法局将大学改为单一制,使基础学院名存实亡,有违当初成立中文大学之原意。声明尤其强调“同人等过去惨淡经营新亚书院以及参加创设与发展中文大学所抱之教育理想将无法实现”。

以唐君毅名义张贴大字报

余英时最倒霉,在矛盾达到顶点、改制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小碧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