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央行近日发布报告表示,“刚性兑付”现象有悖于“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市场原则,不仅助长了道德风险,也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2014年3月6日,停牌中的11超日债截屏图。 (东方IC/图)

4月29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在报告中,央行表示,“刚性兑付”现象有悖于“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市场原则,不仅助长了道德风险,也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引发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并称,应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

“刚性兑付”是指当理财资金出现风险、产品可能违约或达不到预期收益时,作为发行方或渠道方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机构等为维护自身声誉,通过寻求第三方机构接盘、用自有资金先行垫款、给予投资者价值补偿等方式保证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兑付。

但是,这只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并不能找到法律支撑。据《时代周报》报道,《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又如《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央行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末,67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计划规模达10.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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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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